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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信息公開監管辦法包括哪些章節? 電力信息公開監管辦法包括哪些章節?電力信息公開監管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規范電力監管信息公開行為,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力監管信息,是指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在履行電力監管職責過程中制作、獲得或者擁有的文件、數據、圖表等。第三條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監管信息的公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電力監管信息的公開。第四條 電力監管信息公開遵循合法、及時、真實、便民的原則。第五條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非法阻撓或者限制電力監管信息公開的活動。第二章 公開的內容第六條 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公開下列電力監管信息:(一)電力監管機構的設置、職能和聯系方式;(二)電力監管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三)電力監管各項業務的依據、程序、條件、時限和要求;(四) ·交強險優先賠償法律依據是什么? 交強險優先賠償法律依據是什么?一、交強險優先賠償法律依據是什么交強險中是主張優先賠償精神撫慰金已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根據最新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部分關于責任承擔的認定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交強險條例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 ·刑法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刑法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盜竊罪量刑標準: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盜竊罪量刑標準: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盜竊罪量刑標準:60000元以上不滿78 ·一、夫妻離婚財產如何約定? 一、夫妻離婚財產如何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 ·懷孕的時候離婚孩子歸誰胎兒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懷孕的時候離婚孩子歸誰胎兒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而《婚姻法》沒有關于胎兒權益保護的特殊規定。因此,待胎兒出生后,雙方可以另行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問題。胎兒出世后的撫養問題依照《婚姻法》關于離婚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即“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沒有結婚登記的,不是夫妻關系的,則不用辦理離婚的;涉及小孩的撫養權問題的,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處理的;2周歲以下的小孩歸女方撫養的,男方承擔撫養費的;2到10周歲的小孩,應當依據誰會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長角度,決定撫養權的歸屬的;10周歲以上的小孩在決定撫養權時應當征求小孩的意見的;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處理的;對于孩子 ·2023賭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賭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賭債是指夫妻一方因賭博所欠的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賭債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債務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二、如何認定賭債的效力?涉賭債務可以結合涉賭債務中的當事人主體以及相互之間的行為不同而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1、賭博過程中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直接用于賭博的債務,或者是先賭后借,一般情況是在賭博過程中,因賭博輸贏沒有實際支付,而采取欠條方式確認的賭博債務;或者是先借后賭 ·離婚子女名下存款能分割嗎? 離婚子女名下存款能分割嗎不能分割,因為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屬于孩子的財產。父母將錢存在孩子的名下,屬于將錢交付給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銷該贈與,這筆錢已經屬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父母在離婚時,無權要求分割。父母的屬于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1、父母如果離婚,婚后財產雙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資上交家里,父母離婚時孩子也不會分到財產。3、如果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后離婚,母親用家中存款給孩子買的家電等物品,這就算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父母離婚時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釋義,房改后,如何分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根據房改政策購買的房屋,各地做法不同,大致如下:(1)離婚雙方對該房今后的市場價進行確認,一方得房,一方獲取補償;(2)雙方都要房,可通過房屋置換公司置換、調劑;(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爭,但雙方對房屋當前的市場價不能達成一致,房屋暫不分割,先作為共同財產,待以后上市時再作分割;(4)競價,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價款。同時《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公房的分割公房承租人僅有房屋的使用權,不享有房屋的產權。因此,在離婚時,法院只會判決使用 ·一方不讓探望孩子怎么處理《婚姻法》第48條規定: 一方不讓探望孩子怎么處理《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但是須注意的是,這里強制執行的對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協助責任的有關個人和單位,而不是子女。因為探望權糾紛案件涉及人身問題,如果執行不當,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因此,《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一)》第32條規定:“婚姻法第48條關于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征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因此,如果一方不讓探望子女,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二、一方不讓探望子女該怎么處理首先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著想。如果 ·挪用特定款物罪處罰的標準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處罰的標準是什么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關于特定款物專門使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我國在政府財政支出中特別設立民政事業費一項,包括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便幫助人民群眾戰勝自然災害,解決生活中的具體困難。這對于安定群眾生活,以及恢復再生產能力,將困難和災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圍之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上述特定款物決不允許任意挪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物專門使用,這是我國一項重要的財經管理制度。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挪用國家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所謂“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將專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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