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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多久我們知道很多人選擇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因為勞動仲裁省錢省力,可是勞動仲裁也是有時效限制的,那勞動爭議中關村時效是多久,如果超過勞動爭議時效怎么辦?詳細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多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保護的權利。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在法律上發生的效力是權利人的勝訴權消滅,即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保護的權利。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并且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另外,如果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上述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超過勞動爭議時 ·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關于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7條第2款規定“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4條: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中規定給予未中標人經濟補償的,也應在此期限內一并給付。《關于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建設合同擔保的若干規定(試行)》第20條:投標人采用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第一類:投標保證金以轉賬匯入的一、投標人準備相關材料。①原繳交保證金轉賬單復印件②公司收到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收據,并加蓋公司印章。若是中標人,需加附項目合同復印件。二、投標人將上述材料送至招投標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人員進行核查登記。三、辦公室人員將核準通過的票 ·農村房屋租賃協議書范本 現如今,不僅城鎮居民會將自己空閑的房屋出租給他人,就連農村中一些居民也會從自家修建的房屋中,選擇一些閑置的房屋出租給有需要的人。當然,此時也是要簽訂一份租房協議的。下面我們為您帶來農村房屋租賃協議書范本一份,供你參考。農村房屋租賃協議書范本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如不得隨意另外出租給其他人。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 ·違反辦案時限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違反辦案時限的相關規定有哪些一、工商部門關于辦案程序的相關法律規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的判決撤銷。《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也有類似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工商機關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30日;案情特別復雜,經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由工商機關有關會議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本案2009年8月26日立案,同年12月4日作出處罰決定,立案后超過90日才作出處罰決定且未辦理延期手續,確實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有關辦案期限的規定二、工商部門關于辦案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雖然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 ·民警辦案程序違法追什么責 民警辦案程序違法追什么責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執法過錯是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執行職務中,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執法錯誤。第三條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應當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過錯與處罰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中,公安業務部門、法制、督察、人事等部門應當互相支持,積極配合。第五條對于及時發現、制止、糾正公安機關的執法過錯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人民警察,應當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范圍和認定第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執行職務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執法過錯責任:(一)違反法律規定,對應當立案或者撤銷的刑事、行政案 ·買斷工齡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能一方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讓被所在單位買斷工齡了,此時會獲得一部分買斷工齡的錢。那這個買斷工齡款是否算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而要是現役軍人的復員費呢?又該怎么定性?我們一起從下文中了解詳情吧。一、買斷工齡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在法律上,對于婚姻期間,買斷工齡獲得的補償款性質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實踐中,買斷工齡補償款具有非常強的人身性質,并且帶有一定的再就業風險,如同婚姻法規定的‘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補助費應歸其本人所有’一樣,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應當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從我國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來看,體現了將一些具有嚴格人身屬性的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立法思想,而“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與一定的人身密切相關。對勞動者來說,“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是以放棄長期、穩定的勞動期待收入為代價換來的,同時,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勞動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于生存面臨危機,因此“買 ·精神病人能簽離婚協議嗎 在實際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況并不少見,如果想和精神病人離婚,能簽離婚協議嗎?由于精神病人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人,因此不能簽離婚協議,也就不能協議離婚,那要如何才能離婚呢?一般來說是訴訟離婚。接下來,我們為你詳細告訴你精神病人能簽離婚協議嗎。一、精神病人能簽離婚協議嗎精神病人根據這個精神病人的病情狀況來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的前提是“自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前述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的民事行為系無效的民事行為,故其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就無效了。二、和精神病人如何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提出訴訟,可以由本人親自出庭或請別人代理。我 ·醫療損害責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醫療損害責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醫療損害責任的特殊類型有幾種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當時的醫療水平”并不僅僅指某個醫生個人的醫療水平或本院的醫療水平。如果某個醫生不能決斷就應及時請求會診;如果本院不能解決就應在對患者負責的前提下,積極的聯系其他力量或轉院治療。是否在診療活動中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治療義務,將是法院在案件審理中進行考量的重要內容。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醫療損害責任可以分為三類:未盡告知義務的責任、未盡診療義務的責任、未 ·律師協助辦案的范圍是怎樣的 律師協助辦案的范圍是怎樣的一、根據客戶的需要,律師協助能夠提供關于資信檔案的報告。調查內容范圍包括以下方面1、企業工商檔案代理查詢。(1)企業工商基本信息: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投資者名稱等(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3)企業工商內檔資料,包含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設立登記申請書、股東名單、股權結構、出資比例、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現金及實物出資、辦公場所證明、銀行帳戶、工商年檢報告、現金流量表等。(4)投資者個人身份信息。2、房地產檔案。需客戶提供涉訴材料,如法院立案通知書、傳票等。房地產機讀檔案,包含產權人、地址、面積、使用年限、抵押狀況、查封狀況、交易情況、土地轉讓金繳納情況。房地產檔案包括產權人身份材料、交易材料、土地權屬狀況與流轉情況、抵押材料、查封材料等。3、車籍檔案。包括車主姓名、住址、車型、入戶日期、交易歷史記錄等。4、人員信息、戶籍檔案、人口信息檔案、調查內容包括: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宗教信仰、常住地址 ·江西省司法鑒定條例的規定是怎樣的 司法鑒定在案件的運用中非常廣泛,司法鑒定意見是最真實、客觀的證據。在從事司法鑒定這項活動時,鑒定人員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實施操作。司法鑒定條例主要內容有哪些?那么下面為您介紹一下江西省司法鑒定條例。江西省司法鑒定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司法鑒定工作,保障司法鑒定客觀、科學、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司法鑒定,是指司法鑒定人依法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涉及訴訟活動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科學鑒別和判定的活動。司法鑒定的范圍包括:司法醫學鑒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物證技術鑒定、司法會計鑒定,涉及訴訟的事故、資產、價格、產品質量、建筑工程質量、知識產權等鑒定以及訴訟過程中依法應當進行的其他鑒定。第三條司法鑒定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客觀、科學、公正、合法的原則獨立進行,實行回避、保密、時限和錯鑒責任追究制度。第四條省、設區的市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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