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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過失定義是什么 重大過失定義是什么一、重大過失的定義民法理論上的重大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不僅沒有遵守法律對他較高的注意之要求,甚至連人們一般應該注意并能夠注意的要求都未達到,以致造成某種損害后果。二、重大過失的簡介重大過失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責任人在法律行為能力范圍內能夠預見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事故不會發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為過失,重大過失是一般人都能預見,作為有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卻沒有預見或預見到但輕信不會發生而造成事故
·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一般不得解除;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不滿15年的,也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不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
·沈陽于洪土地使用證的種類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關于土地使用稅,有一些相關的證件也需要提供證明,那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講述一下有關沈陽作為例子,那么沈陽于洪土地使用證的種類有哪些?根據相關的規定,土地使用證的種類包括土地使用證,還有土地使用權證,具體我們往下看。土地使用證的種類有哪些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布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一)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
·一、如何辦理放棄房產繼承公證? 一、如何辦理放棄房產繼承公證?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去辦理“放棄繼承權書面聲明”,不用返回原籍。具體要求如下:(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3、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4、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并簽名)。(三)、申請人填寫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表。放棄遺產沒有強制公證的法律要求
·合伙企業股東人數怎么要求的? 合伙企業股東人數怎么要求的1、依照《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有二個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應有二個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應有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3、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
·民訴法規定民事訴訟書怎樣寫 民訴法規定民事訴訟書怎樣寫?民事起訴書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簽名或蓋章)××××年×月×日附:1、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2、證據××份;3、其他材料××份。二、民事訴訟
·昆明晉寧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昆明晉寧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征地的工作,各地區都會存在,為了是社會的發展需要和社會的項目建設。但是有些地區的征地工作的方法和方式不對,造成了工作很難開展,甚至產生了一些惡劣的影響,例如昆明晉寧征地事件就給征地工作帶來了困難,帶來的影響不容小覷,因此您要重視征地工作的方式方法,對于征地工作的相關內容都應該有所了解。一、昆明晉寧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時拿到買房的時候買方給賣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時拿到買房的時候買方給賣方首付款時間,一般可以分為兩種情況,首先是全款購房,另外可以選擇買方按揭貸款購房,具體如下:1、買方全款購房時,在賣方查檔確認產權清晰無異議后,可支付首付款;2、買方按揭貸款購房時,在完成買方按揭貸款資料審核通過后,可支付首付款。二、買房交首付留意事項有哪些?1.必定要檢查開發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說明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
·電子合同附隨義務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電子合同附隨義務具體包括哪些內容?(1)通知義務通知義務又稱告知義務,合同當事人應將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告知對方的義務。關于告知義務。(2)說明義務,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義務。(3)協助義務,協助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在合同關系上,債務人所負的履行義務多數是積極的給付義務,以滿足債權人利益為目的。(4)照顧義務,債務人履行合同時,應以謹慎、誠實的態度照顧合同相對
·合同從什么時候起開始生效? 合同從什么時候起開始生效?一、合同從什么時候起開始生效按照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的意見。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時,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但是,我國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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