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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應該怎么辦 買房時,戶型、地段都很滿意,但收房時卻發現房屋質量不合格,這樣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鮮見。那么要是在交房的時候,發現房屋質量不合格的話,此時購房者應該怎么辦呢?相信絕大多數的購房者都既不想委曲求全,也不想放棄已交付的定金等款項。接下來,我們就為您提供解決辦法。一、房屋質量不合格怎么辦根據法律規定,房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徑解決:(一)實際履行—修復在商品房買賣中,因為主體質量問題,開發商違約以后,實際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小,如果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且確保建筑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也稱繼續履行。(二)解除合同—退房在實際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大,不能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的辦法解決問題的,也就是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買受人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應予支持。(三)主張違約金及賠 ·哪些情況下搶奪變成搶劫 在我國,搶奪犯罪相比于搶劫犯罪顯然是要輕一些的,不僅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在實際的處罰上面也是要輕一些的。雖然搶奪與搶劫在很多方面存在相似之處,但本質上還是有所區別,不過實踐中,搶奪是有可能轉化為搶劫的。那具體而言,哪些情況下搶奪變成搶劫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哪些情況下搶奪變成搶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即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要準確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應當掌握三個條件:1、行為人必須是先“犯盜竊、詐騙、搶奪罪”,這是向搶劫罪轉化的前提條件。根據理論界通說和司法實踐的慣常做法,這里的“犯盜竊、詐騙、搶奪罪”,并不要求盜竊、詐騙、搶奪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定罪程度。2、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這是向搶劫罪轉化的客觀條件。“當場”是對構成轉化型搶劫罪的時空條件限定,既包括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的現場 ·異地發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賠 異地發生車輛交通事故,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既要等待交警處理,又要考慮車險理賠,類似問題有很多車主遇到過。那么,異地發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賠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看看下面的內容進行了解。一、異地發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賠車主在異地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最好將事故現場拍攝記錄下來,因為異地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的定損人員不能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事故現場的圖片能夠做為定損依據。車主向保險公司報案時,需要將事故現場的情況盡可能詳細的稱述給定損人員,并配合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調查,盡快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嚴重的,可以就地前往專業的修理店修理車輛,車主可以在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后,將受損車輛送回保險地修理。車主想要異地出險獲得理想的理賠時,需要對事故現場做出足夠的記錄,以確保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事故造成的經過和損失,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二、異地交通事故理賠注意啥1、投保前問清保險公司規模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則進行理賠。簡單 ·如何確定司機醉酒駕駛 如何確定司機醉酒駕駛一、如何確定司機醉酒駕駛(1)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于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2)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3)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二、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理飲酒駕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醉酒駕駛的處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四、醉駕致人死亡的如何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 ·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處理 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處理一、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怎么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也規定: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對未參加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的相關損失后,再行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可見,法律規定的只是關于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的墊付與追償責任的主體,承擔該部分損失的最終賠償責任主體為交通事故責任人,而非機動車主。但是國家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尚未設立,在此情況下,相應的賠償責任仍應由行為人承擔, ·經濟性裁員的補償有多少? 單位在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時候,必須要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對被裁掉的員工依法作出相應的補償。但這個經濟性裁員的補償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勞動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來,我們整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經濟性裁員的補償有多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由此可見,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 ·怎樣判斷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當事人之間就房屋租賃簽訂書面合同的,最根本的想法還是想要通過一紙合同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但這也要房屋租賃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對當事人有約束力。那現實中,我么該怎樣判斷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怎樣判斷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從哪些方面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決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個方面:(一)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 ·公證處的檔案保存多少年? 生活中我們因為辦理某些事情,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事情辦完之后很久,可能又需要這些公證檔案材料,這時候我們因為各種原因,自己手上已經沒有這些檔案材料,需要到原公證處進行查詢。公證處的檔案保存多少年?下面我們為您收集整理了相關知識。公證處的檔案保存多少年?公證檔案的保管期限規定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凡屬于需要長遠查考、利用的公證檔案,列為永久保管。凡屬于在相當長時期內需要查考、利用,作為證據保存的公證檔案,列為長期保管,保管期限為六十年。凡屬于在較短時間內需要查考、利用,作為證據保存的公證檔案,列為短期保管,保管期為二十年。公證檔案的保管期限,從公證事項辦結或終止后的下一年起算。一、下列公證檔案,列為永久保管1、收養證明;2、解除收養證明;3、出生證明、死亡證明;4、婚證明、離婚證明;5、親屬關系證明;6、繼承權證明;7、有關財產轉移方面的聲明書證明;8、贈與證明;9、房屋買賣證明;10、析產證明、產權證明;11、 ·申請支付令討債的條件是什么? 申請支付令討債的條件是什么一、申請支付令討債的條件是什么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不必起訴,而是直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受理后,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采用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方便快速而且債權人支付的訴訟費用非常之少。缺點是:如果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則債權人需另行起訴。所以,采用這種方法的前提是債務人不會提出異議。二、不能申請支付令討債怎么辦如果通過分析,申請支付令不可行,則注意起訴前的準備工作:(一)注意證據的收集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 ·公證處的營業范圍有哪些 公證處,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依法設立的證明機構,沒有任何盈利目的,按照公民的公證申請行使公證職能,涉及各種類型的公證,包括民事類、經濟類,無論國內還是國外,都可以申請公證。因此,很多不熟悉公證處相關知識的人都會問公證處的營業范圍有哪些?下面,我們將為您解答。一、類型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國內民事類公證:委托、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托書、完稅證明等。國內經濟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二、營業范圍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聲明、招標、投標、拍賣、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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