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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軌提出離婚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方出軌提出離婚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一、一方出軌提出離婚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1、明確知道一方出軌自己是無過錯方,因為一方與他人婚外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另一方有權要求離婚損害賠償。2、無過錯方必須知道自己是否獲得賠償,可以獲得哪些賠償,通常來說:(1)無過錯方獲得賠償,依據過錯方的過錯情形來確定,有以下四種情形的,無過錯方可以獲得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2)對于一些過錯方的行為例如與第三 ·非法集資以投資名義的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資犯罪對社會和家庭的危害很大,如今很多不法分子以投資項目的名義搞非法集資,不少老百姓上當受騙,對于人們來說,要學習分辨和識別非法集資,一旦發現這方面的線索,應該盡快的報警。那么,非法集資以投資名義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們就給您普及下這方面的知識。一、非法集資以投資名義的形式有哪些?1、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
·征地補償水溝要補償嗎? 我們您對于征地補償方面肯定都是有著自己一定的了解的,對于征地補償我們國家是有著總體的大致的規定的。征地補償關心我們很多人的合法利益方面,對于征地補償的類型其實有很多,房屋土地青苗等等。那么征地補償水溝要補償嗎?國家《征地》法規(一)征地的批準程序征地的批準程序: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用土地等方案。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5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項?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項?(一)房屋所有權應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起抵押在設定抵押權時,房屋的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一并抵押,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實現抵押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如果抵押人只辦理了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沒有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實現房屋抵押權時,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一并作為抵押財產。同樣,只辦理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實現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時,房屋所有權也一并作為抵押財產。(二)房
·一、交通事故賠償方式有哪些影響因素? 一、交通事故賠償方式有哪些影響因素?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節,包括侵權的手段、行為方式、侵權的場合和次數、持續時間,致害人的認識態度以及對恢復受害人的權益的態度,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經濟狀況及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2、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應考慮侵權人的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是短期的,長期的,還是永久性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以及影響程度。
·《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的法律規定 《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的法律規定包括哪些《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的法律規定包括哪些現行《公司法》關于董事會的規定: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項職責:1、承辦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日常工作;2、根據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聘任仲裁員,組織仲裁庭;3、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鑒;4、向仲裁委員會匯報、請示工作;5、辦理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跟仲裁委員會的區別1、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是只處理勞動爭議的,簡單點說就是員工和公司之間的勞動糾紛,根據現在法律規定,必須要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裁決后才能起
·企業并購外部風險的種類有哪些 企業并購外部風險的種類有哪些企業并購外部風險的種類有哪些(一)企業并購實施前的決策風險目標企業的選擇和對自身能力的評估是一個科學、理智、嚴密謹慎的分析過程,是企業實施并購決策的首要問題。如果對并購的目標企業選擇和自身能力評估不當或失誤,就會給企業發展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在我國企業并購實踐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企業忽略這一環節的隱性的風險而給自身的正常發展帶來麻煩和困境的情況。概括而言,企業并購實施前的風險主要有:1、并購動機不明確而 ·一、勞動合同到期員工續簽合同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員工續簽合同嗎?勞動合同履行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嚴格的續簽程序,否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應當續簽而未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征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勞動合同續簽前必須征求勞動者的意愿,如果勞動者在單位提高勞動條件后仍不愿意續簽,甚至是勞動者本意就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對于不想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
·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具備哪些條款 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具備哪些條款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是銷售合同的重心,它決定了合同簽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決定了銷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據。(1)標的物:標的物是銷售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銷售合同中的標的物主要表現為推銷的商品或勞務。(2)數量和質量:這里是指銷售合同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它們是確定銷售合同標的物的特征最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銷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3)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是取得合同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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