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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  | ·沒簽合同上班半個月不干了有工資嗎? 沒簽合同上班半個月不干了有工資嗎?一、沒簽合同上班半個月不干了有工資嗎沒簽合同上班半個月不干了有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報酬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按證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2、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
·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怎么辦 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怎么辦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處理方式如下:第一,翻蓋自己家的的老宅。一個宅基地可以蓋一處房子,自己家里的老宅如果位置還不錯,也可以翻蓋一下,這樣的話一個兒子就有一棟樓房了,在農村,很多的家庭都是這樣做,父母等著年齡大了以后,可以選擇跟著自己的一個兒子居住,也可以在兄弟兩個之間輪番居住,關鍵是看在分家的時候,樓房面積的大小和新舊程度,以及兩兄弟商量最后的結果了,農村中一般宅基地多占一些的或者是蓋房子的時候老人付出的比較多的兒子,會承擔起以后老人居住的問題。第二,置換宅基地。還有些家庭自己家的土地不適合蓋房子,然后就會用自己家閑置的一些土地去跟別人換地方來蓋房子,這樣至少可以有地方把房子給蓋起來,即便是位置不是太好或者是有點偏僻,但總歸是好過沒有強。第三,買一塊宅基地。現在農村有些有宅基地的家庭,反而不蓋房子了,有些人選擇了去城里買房,這種情況也可以酌情購買一塊,一般來說,購買宅基地是價格肯定會高一些,但是畢竟都是在一個村子,宅基地的買賣也是...
·交了首付簽了合同可以轉讓嗎? 交了首付簽了合同可以轉讓嗎?一、交了首付簽了合同可以轉讓嗎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后,交納了首付款的,經開發商和銀行同意的,可以轉讓合同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償還銀行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并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后,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二、債權轉讓協議什么時候發生效力對于轉讓的雙方是在雙方簽署合同時該債權轉讓合同成立,根據合同約定的生效日期以及生效條件確定合同的生效時間。對于債務人,應當在收到債權轉讓的通知時對債務人生效。1、債權轉讓協議的對內效力:債權轉讓協議是債權人與第三人簽署的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
·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有哪些?一、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有哪些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如下:法律沒有禁止用工單位聘用超過60歲的勞動者,超過60歲依然可以成為勞動者。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權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每一個公民都應享有。對公民權利的剝奪和限制,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僅規定禁止雇傭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國法律未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招聘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這表明我國對于公民行使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年齡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規定,而我國法律沒有對勞動者的年齡上限進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滿16周歲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勞動的權利。用人單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的行為不屬于違法行為,其形成的勞動合同不屬于無效合同的范圍。因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屬于勞動法調整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
·網上買到假貨可以投訴工商嗎? 網上買到假貨可以投訴工商嗎?一、網上買到假貨可以投訴工商嗎網上買到假貨可以向工商局投訴。根據情節嚴重性定位,沒收假貨,同時進行罰款,對于工商局罰款的繳納時間,在工商局向用戶送達的處罰決定書中會有具體的時間規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要求在15天之內繳清。如果被處罰人逾期未繳罰款的,可由工商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即被處罰人)在被強制繳納罰款的同時,還要承擔法院的執行費和罰款的滯納金(滯納金最多為罰款金額的一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內任。二、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有的行為(一)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二)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
·員工未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有賠償嗎? 員工未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有賠償嗎?一、員工未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有賠償嗎員工未簽勞動合同,被無故辭退有賠償。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是多少天? 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是多少天?一、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是多少天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二、產假分類必須享受的假產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請的假產前假:...
·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大病補償? 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大病補償?一、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大病補償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沒有大病補償的相關規定。如員工因為患病,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需要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一、交通事故修車但是沒發票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修車但是沒發票怎么辦?一般是報銷不了的。(1)由責任人提供發票來報銷,如果提供不了發票,保險公司或者肇事方認可這筆費用的,可以對費用暫估入賬,但要提供相應說明作為證據。暫估入賬的費用在納稅申報時要做調整,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2)如果無法證明費用真實發生了,其他應收款又確定收不回來,可以計提壞賬準備。當然壞賬準備同樣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普及兩個概念:①沒有發票能不能報銷;②費用能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這倆個概念是不一樣的。費用發生了且能提供佐證的,有沒有發票沒關系,會計都應將之作為費用處理。稅務要求更嚴格,不僅要求費用必須真實發生,還需要提供發票做佐證。二、交通事故賠償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
·執行判決失職罪既遂判刑最新規定怎樣的 執行判決失職罪既遂判刑最新規定怎樣的1、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3、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構成徇...
·國有企業瀆職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3、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構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
·被環保局停產處理行政復議申請方式有哪些? 被環保局停產處理行政復議申請方式有哪些?一、被環保局停產處理行政復議申請方式有哪些?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形式,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一、交通事故撞傷頭怎么進行賠償? 一、交通事故撞傷頭怎么進行賠償?交通事故頭部被撞傷的賠償涉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種撫慰金等。受害人及其被扶養人的各項賠償項目,在依據相關標準計算,其中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費人生活費在計算總額后乘以傷殘系數確定。二、交通事故賠償各項目的計算標準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批捕后又退回公安局偵查是怎么回事? 檢察院批捕,但又被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說明案件證據不足,影響法院審理,需要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2、第二百零四條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三)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對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原偵查部門應當對案件的事實...
·被采取取保候審一年如何計算? 被采取取保候審一年如何計算?被采取取保候審一年應當是從手續辦完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往后推一年的時間。取保候審的起算時間,不是從次日起算,從手續辦理完畢那一刻就算。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規定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二、取保候審后還會坐牢嗎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后,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1、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
·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流程要幾天? 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流程要幾天?辦理取保候審的期限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確定,沒有具體的規定,案件的難易程度會影響辦理取保候審期限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二、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
· 暫無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審如何申請?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就可以委托律師就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律師提交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后,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決定能否取保。取保候審的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審條件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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