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雙方短暫同居幾個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財產分割嗎? 事實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關系,進行財產分割時,屬于同居雙方共同財產的,將按共同財產分割。那么,如果雙方的財產混同程度較高的,將可能會均等分割處理。 但是,因為雙方只短暫同居幾個月,財產混同程度較低,因此,分割財產時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具體而言,短暫同居分手時財產分割將按以下方法處理: 1、雙方對同居共同財產有約定的,即同居約定財產所有情況,那么就從其約定; 2、雙方對同居共同財產未做約定的,可以 ·以夫妻名義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財產? 實踐中,以夫妻名義同居后,雙方又決定分手的,根據當前的法律,因為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所以雙方分手時將按同居財產分割。 不過,在進行分割時,要先確定同居雙方共同財產和個人所有的財產。 屬于同居雙方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下: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解除同居關系哪些財產不用分割? 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確定為一方所有的財產的,因為不屬于同居財產,解除同居關系時,不進行分割。 ·解除同居關系哪些財產可以分割?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財產,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雙方的工資、獎金; 2、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雙方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雙方的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同居后分手財產怎么辦? 具體而言,同居期間的財產可作如下劃分: 1、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和非人身關系財產,因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如賠償金、憮恤金、醫療費、保險費、救濟金等。非人身關系財產如勞動創造的產品、工資、產權收益等。 2、原始取得財產和繼受取得財產,原始取得如生產創造的財富、勞動所得、孳息。繼受取得的財產如買賣所得、受贈財產、繼承財產。 3、同居前取得的財產和同居后取得的財產,這里同居后取得的財產又分為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分居期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