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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后的財產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一、分居后的財產算夫妻共有財產嗎?分居后的財產也可以算夫妻共有財產的。因為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不存在了,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四條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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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林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一、桂林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1)房屋租賃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當出租人與承租人洽商租房時,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與租金的支付內容達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義務將符合雙方事前所約定的房屋狀況交付給承租人使用,并應于租賃期間保持所出租房屋處于雙方約定我的狀態。而承租人也同時有依合同約定支付出租人租金的義務。口頭租約雖然有效,但因白紙黑字可減少紛爭且可留下書面證據,所以建議租賃當事人采取訂立書面合同的形式。(2)最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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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明知辯護詞由幾部分組成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明知辯護詞由幾部分組成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明知辯護詞由幾部分組成?一)首部(1)標題。首行要寫明標題(2)稱呼語(3)前言。主要包括三項內容:1、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據;2、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辯護內容的來源;3、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具體表述如:“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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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記事有哪些? 土地使用證記事有哪些?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土地越來越金貴,擁有土地后,土地使用證便是或不可缺的重要憑證,具有法律效應。然而,因為土地的有限性,只有少部分人總有土地,而且,土地使用證不是日常用品,所以擁有土地使用證的許多人,對它不甚了解。下面便來為您介紹介紹土地使用證記事有哪些。1、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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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好的合同隨意漲價一方毀約怎么辦? 簽好的合同隨意漲價一方毀約怎么辦?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一般情況下,違約方沒有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但需要承擔延遲履行違約責任,還需要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如合同解除,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方還需要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損失賠償額不大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