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簽訂了勞動合同自離沒有工資嗎 勞動者自離的,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 ·退卷宗補充偵查最多幾回? 退卷宗補充偵查最多幾回?一、退卷宗補充偵查最多幾回?退卷宗補充偵查最多兩回,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 ·勞動合同法21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21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一、勞動合同法21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延長審查起訴一定會退偵嗎? 延長審查起訴一定會退偵嗎?檢察院延期15天不一定會退偵,很有可能會批準進行起訴。檢察院延長15天之后退偵,也是可以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處理的,檢察院作為刑事案件的公訴機關,在收到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和證據資料后,檢察院應當對證據資料進行全面的審查。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公安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不得超過兩次。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 ·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是怎么樣的?職工辭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同時,《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秳趧雍贤ā返?br>>>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