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并依照本法有關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辦理。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股份總額應當相等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當依照本法有關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規定辦理。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繼。 ·債轉股企業依法享受的優惠條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潤,其所得稅返還給原企業(原企業經變更登記已注銷的,返還給原企業出資人),但只能用于購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同時相應增加原企業的國家資本金。 2、債轉股企業將實物資產投入到新公司時,除債轉股前未貼花的在新公司成立時應貼花外,免征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費。原企業持有的各種生產經營證書轉入新公司時,免交各種費用。 3、原企業將生產經營使用的劃撥 ·公司債券的轉讓 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公司債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 公司債券的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 記名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記名債券的轉讓,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公司債券存根簿。 無記名債券,由債券持有人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后 ·公司債券存根簿應當載明的事項 (一)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債券的發行日期。 (二)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公司債券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并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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