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期滿后怎么辦?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期滿后怎么辦?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期概念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限為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
·
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
·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區別是什么?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區別是什么?土地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我們進行很多的活動,進行生產生活都離不開土地,因此在對待土地上面很多問題我們需要了解清楚透徹,比如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往往一字之差所代表的意義和權利卻有著很多大不同,所以我們需要知道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區別有什么?一、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區別1、土地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
·
工地眼睛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只有付出勞動,才能夠獲取生活的物質,享受精神的快樂。但是,當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不幸遇到了傷害,這是無疑是最難過的,但是我們可以依法獲得工傷的賠償,減輕工傷藥費的壓力,促進身體健康的恢復。工地眼睛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我們將為您介紹。一、什么是工傷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
·
被批捕以后到法院程序走完還要多久? 一、被批捕以后到法院程序走完還要多久?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案情復雜,經過批準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為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因此,批準逮捕后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復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