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在企業工作時,是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導致了員工發生了意外情況,那么我們就需要向企業遞交工傷認定書和材料,現如今,有一個問題面臨,工傷認定書能撤銷嗎,怎么撤銷,這就需要我們來探個究竟了,話不多說,我們這就為你排憂解難,希望以下咨詢能夠幫助到你們。
工傷認定書能撤銷嗎,怎么撤銷
工傷認定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工傷認定更多的是涉及到行政裁決的內容,即做為行政主體的工傷認定委員會居中,依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所提交的證據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出認定或不予認定為工傷的決定。這就決定了工傷認定在司法實踐中的復雜性。在司法實踐中,工傷認定決定書做出之后,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復議或之后可能發生的行政起訴,在這樣的情形下,該工傷認定決定書是否停止執行,才是探討工傷認定決定書法律效力的意義所在。要明確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法律效力,應首先明確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
一、行政行為的效力內容
行政行為通過必要的公示方式,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行為的效力內容概括而言,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公定力、確定力和執行力。 行政行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為一經做出,除非有重大、明顯的瑕疵情形,即被推定為合法而要求所有機關、組織和個人予以尊重的一種法律效力。行政行為在經由法定程序由法定機關使之生效之前,都應被推定為合法有效,而在事實上是否合法有效,在所不問。此是出于對行政主體地位與作用的信任和尊重進而穩定法的安定性的考慮。 行政行為的確定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為對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變的法律效力。即行政主體不得任意改變已確定的行政行為,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也包括行政相對人不得任意請求改變已生效的法律行為,否則其請求將被視為無效請求,而不予以受理。 行政行為的執行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為要求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對其內容予以實現的法律效力。執行力是對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雙方的一種法律效力,雙方主體都具有實現行政行為內容的權利義務。執行力是實現行政行為內容的效力,其實現方式包括自行履行和強制履行。?
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
工傷認定決定書系做為行政主體的工傷認定委員會依職權對所受傷害職工做出的,予以認定或不予以認定為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為,其一經做出,通過送達給行政相對人,就具有行政行為所包括的效力內容,即公定力、確定力和執行力。其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撤銷,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均應遵守、執行。 同時我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朽為的執行: (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 因此在行政行為做出之后,非經法定機關撤銷或中止執行,行政行為并不停止執行。
三、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
在工傷認定委員會做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之后,應區分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行政復議。在勞動者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復議的情況下,一般是工傷認定委員會并未對勞動者所受傷害做出予以工傷認定的決定,工傷認定決定不停止執行,除非工傷認定書被有權機關予以撤銷或是中止執行。而在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復議的情況下,一般是工傷認定委員會對勞動者所受事故傷害做出了工傷認定的決定,并且用人單位并未繳納工傷保險費,這是我們在此著重討論的問題,也是工傷職工維權過程中對勞動者極為不利的環節。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了行政復議,并不影響工傷職工,依工傷認定決定書向勞動能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但在工傷職工依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與用人單位商談工傷保險待遇不成的情況下,而進入
勞動仲裁的程序后,則對工傷職工的維權帶來極大的不利。 依據我國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行政行為未經有權機關撤銷和中止之前,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因此在用人單位提起行政復議之后,即使走完行政復議的程序而進行政訴訟,也不應影響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的
勞動仲裁的審理以及之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執行。但在司法實踐中,當案件進
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委員會卻往往會中止本案的審理,待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審理終結,再根據案件確定的結果,確定是案件否繼續審理。綜上所述,就是對工傷認定書能撤銷嗎的理解,我們所知,在向有關部門遞交了認定材料,并在審核期間,是不可以撤銷的,若還未受到處理,判定,審核等程序的話,正常情況下是可以進行撤銷的。通過了這么多的介紹,我們真心希望幫助到了你們,如果還有不明確的問題的話,歡迎向我們咨詢。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員工的勞動關系怎么寫證明?
員工在企業工作就與企業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但員工在辦理一些如貸款、買房等業務時可能會被要求出具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一般來說,員工只要到所在企業打一份勞動關系證明即可。那么,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怎么寫證明?我們為您提供了相關的范文,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員......·
退休勞動關系終止合同是否有補償金
在我國,目前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退休者對勞動合同的終止問題心存疑慮。隨之一系列問題也就浮出水面。那么,退休勞動關系終止合同是否有補償金,下面的我們與您一一分析,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
羈押期間工資規定
羈押期間工資規定羈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沒有了人身自由,勞動能力和工作等其他方面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對當事人來說確實是一件棘手的事。那么羈押期間工資規定是怎樣的呢?如果您不知道的話,就請隨我們的我們一起閱讀下文,希望能幫助到你。一、羈押期間工資規定羈押期......·
工傷鑒定多少天出結果?
我們知道受傷是在生活中經常遇到,受傷之后一個半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損失,無論是經濟上的損失還是身體上的痛苦對于個人的打擊是比較大的,但是在工作中受傷是屬于工傷,在認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那工傷鑒定多少天出結果?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一、工傷鑒定多少......
·
南京法制現場欄目介紹
南京電視臺《法制現場》欄目介紹、南京教科頻道《法制現場》欄目介紹:長久以來,南京電視臺的《法制現場》節目一直都是南京人心目中的名牌節目,不少市民將該節目看做是維權的好地方。南京廣電集團教科頻道《法制現場》榮獲“2010—2011年度電視法......·
揚州刑事辯護律師
揚州刑事辯護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會見、出庭辯護等法律幫助、為刑事訴訟被告人提供刑事辯護、代理受害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參與刑事案件的調解與和解、免費法律咨詢等。★遇到刑事犯罪問題,需要咨詢律師?律師熱線:(看守所會見、申請取保......
·
青島律師劉娜談用人單位變更后經濟補償金連續性
2010年沈某到某單位從事設備安裝工作,2015年因單位內部調整,對其工作崗位進行了變更,嚴重降低了沈某的工作待遇,并且單位一直拖欠沈某的工資,為此沈某申請仲裁其工作單位,并向膠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繳納了申請書。令其困惑的是,單位向膠州市勞動......·
南京市看守所律師會見費用是是多少?
律師會見是刑事案件中律師幫助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方式。南京市看守所律師會見費用一般在3000-5000,需要根據案件復雜情況而定,具體可咨詢南京刑事律師。南京市看守所律師會見主要工作包括:首先,案件基本的情況,律師會詢問被拘留人到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