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已經2001年10月31日國務院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朱镕基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技術進出口管 ·技術引進合同 1.格 式技術引進合同 甲方:__________(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nbs ·中外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前 言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__________國__________州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n ·高法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為了正確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審判實踐,現就有關問題作出以下解釋。一、一般規定第一條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一條為了解決互聯網絡域名爭議,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因互聯網絡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所爭議域名應當限于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第三條域名爭議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認可的爭議解決機構受理解決。爭議解決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制訂相應的補充規則。第四條爭議解決機構實行專家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