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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 價款是買受人獲取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對價。依合同的約定向出賣人支付價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受人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并不得違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介紹。一、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地點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由買賣雙方通過補充協議確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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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質押到期還有效嗎,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房產質押到期還有效嗎,相關規定是怎樣的一、房產質押到期還有效嗎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所以不存在房產質押到期的情況。二、質押質權質權與質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質押是指設定質權的法律行為,質權是指質權人的權利;質押是質權產生的原因,質權是質押引起的法律后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給債權人占有并實際控制的行為被稱為質押,質權人因質押而取得的權利為質權,質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作為擔保物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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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機關是哪個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機關是哪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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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么認定專利侵權行為
一、應該怎么認定專利侵權行為? 應該怎么認定專利侵權行為一、應該怎么認定專利侵權行為?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7、冒充專利的行為。二、專利侵權的責任有哪些?(一)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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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時間是什么時候? 刑事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時間是什么時候?當事人向法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要求不再適用《民訴證據規則》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而變為“舉證期限屆滿前”。已經去掉了“前十日”三個字。并且,法院經審查決定批準證人出庭作證的,會事先通知;未經法院通知,證人不得擅自到庭,當事人也不得擅自將證人帶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證。二、證人出庭作證支出的費用由誰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