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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滿足夫妻房產共有財產的條件是什么? 一、滿足夫妻房產共有財產的條件是什么滿足夫妻房產共有財產的條件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范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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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房子收入證明蓋假章可以嗎? 一、買房子收入證明蓋假章可以嗎?買房子收入證明蓋假章不可以,買房貸款時,銀行會要求提供收入證明用來體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收入證明的一般模式為月收入,包含稅前工資、津貼、獎金。不同銀行的收入證明格式有差異,而且開收入證明時有的公司有自己固定的模板。收入證明不可以蓋假章,一是蓋假章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通過開假收入證明貸款買房,如果被銀行識破,即便是已經放款,也有可能被要求一次性提前還款、撤銷貸款合同,嚴重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樣不僅增加了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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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罪為有期徒刑緩刑的是否構成累犯 這是我國的現實社會當中,如果當事人曾經因為犯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緩刑執行的,在緩刑執行完畢之后,如果是過了五年之內,當事人又因為犯法而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的,對于這樣的情況是否會構成法律上面所說的累犯,其實是沒有固定的一個法律規定,但是一般情況下認為是有兩種處理方法。前罪為有期徒刑緩刑的是否構成累犯第一種處理方法就是,如果當事人曾經因為犯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緩刑執行的,在緩刑執行完畢之后,過了五年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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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有使用權房子可以買賣嗎? 一、只有使用權房子可以買賣嗎?不可以買賣,常見的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包括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和房管所產權的使用權房。前者大都是原產權單位按照過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給職工居住使用。因此對于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買方應當詢問原產權單位的意見。對于使用權房房主來說,使用權房為單位或房管所所有,與使用權房主是長期租賃關系,在遇到房屋產權房后,能獲得補償款。使用權房交易有以下兩種方式:1、將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消費者如果想要購買使用權房,可以將購買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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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仲裁裁決存在問題主要有哪些 撤銷仲裁裁決存在問題主要有哪些?(一)關于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合議庭的組成問題。人民法院受理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后,首先應當組成合議庭審查裁決有無法定撤銷的情形,再依法作出撤銷或駁回申請的裁定。由于法律對此類案件能否由審判員和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沒有明文規定,各地做法不一。當前,隨著審判組織改革的深化,各地法院組成合議庭的方式主要有二種:一種是由審判長和其他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另一種是由審判長和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從實際情況看,因一些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