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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延長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二、與債務人對賬并簽章確認記住對賬要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對賬的過程(郵件來往等)。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四、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要求債務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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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年終獎要給么 公司辭退員工年終獎要給么是否發放年終獎,屬于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里有員工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在實踐中,如果勞動者想保護自己的“年終獎”,就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周密的勞動合同,并對年終獎進行細致約定。此后,一旦與用人單位因年終獎發生爭議,約定將是勞動者勝訴的“法寶”。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義務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沒有明確的條款來約束年終獎。年終獎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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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補償嗎 不管是勞動者辭職還是被用人單位辭退,只要是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那么就需要向勞動者作出一定的經濟補償。但在勞動者辦手續的時候,涉及到工作的交接問題。有人就在問了,要是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補償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這個問題。一、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補償嗎《勞動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實踐中有很多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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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上訴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管轄權異議上訴時間是怎么規定的?找專長律師:合同事務律師損害賠償律師婚姻家庭律師勞動工傷律師債權債務律師在我國,如果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對其涉及的案件沒有管轄權,那么他可以向受訴法院提出不接受該法院的主張或者意見,這便是管轄權異議。那么管轄權異議上訴時間有什么規定么?是不是無限期呢?我們整理了有關專業資料,且看下文的分析講解。一、管轄權異議上訴時間有什么規定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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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兩死兩傷能判實刑嗎? 一、交通事故兩死兩傷能判實刑嗎?對于兩死兩傷只要情節嚴重就會被判實刑。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