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力與義務 1、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2、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3、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4、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應當記載的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股東出資證明書應載明的主要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不實的法律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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