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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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 男女在未婚同居期間,也就是在戀愛階段,雙方肯定是會互贈財物的。那么對于這樣未婚同居贈與財產,日后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關系,也就是分手了,此時是否能向對方索要贈與的財物?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一、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未婚同居期間不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未婚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分割等一系列問題,還包括未婚同居期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對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 ·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好處 現實生活中,有的未婚男女會選擇在婚前進行財產約定,之后還要辦理公證手續。那從法律角度分析,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好處呢?而這個婚前財產公證又該怎么辦理?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好處(一)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在這個法治社會里,一切都講究證據。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它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當然,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完全是雙方當事人的選擇。(二)有利于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果一 ·哪些情形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男女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滿足法律中規定的條件才行,但在一些情形下也是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那到底哪些情形不能辦理結婚登記呢?若你將要辦理結婚手續,那么最好是能夠事先了解一下這方面的內容。一、不能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五項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 ·合同違約金過高,怎么分配舉證責任 合同違約金過高,怎么分配舉證責任根據《合同法》中的規定,一般當事人約定的合同違約金是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但實踐中仍會出現合同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情況。那么在前者的情況下,該如何分配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了解詳情。《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租賃合同當事人有什么義務 合同當中肯定是存在當事人的,他們負有一定的義務,而常見的就是兩個當事人。就租賃合同來講,也不例外。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彼此之間也有一定的義務,那究竟租賃合同當事人負有怎樣的義務呢?本文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介紹。一、租賃合同當事人有什么義務一般而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是:(1)按約定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合同訂立后,出租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這一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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