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承諾必須具備哪些特征或條件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一經作出,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有義務接受受要約人的承諾,不得拒絕。 一項承諾,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產生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承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承諾必須向要約人作出。   ·什么情形下要約失效? 要約失效,即要約喪失法律效力。要約失效后,要約人不再受其約束,受要約人也終止了承諾的權利。要約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礎,受要約人即使承諾,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拒絕要約,包括明確表示拒絕,或對要約進行了修改、限制或擴張。要約人一旦收到受要約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約的通知,要約即因被拒絕而終止效力。受要約人拒絕要約后即 ·怎樣確定要約的生效時間?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的時間依要約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口頭要約一般自受要約人了解時發生法律效力;非口頭要約一般自要約送達受要約人時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要約的法律效力 要約的法律效力指要約生效后發生的法律后果。要約的法律效力分為要約人的效力和對受要約人的效力兩個方面。 第一,對受要約人的效力。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取得依其承諾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資格。它實際上是法律賦予受要約人以承諾的權利。但受要約人沒有承諾的義務。受要約人不為承諾的,只是使合同不能成立,并不負任何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雙方事先另有約定外,受要約人不為承諾時也不負通知的義務;即使要約人單方在 ·如何撤銷要約? 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生效后,要約人使其喪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銷包括全部內容的撤銷,也包括部分內容的變更。合同法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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