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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什么? 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什么?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工作崗位不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錄用條件和標準也不同。為了考察招用的勞動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和標準,用人單位一般都規定了長短不等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如果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雙方將繼續履行所訂立的合同;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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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建地鐵拆遷,可以選擇原地回遷嗎? 因修建地鐵拆遷,可以選擇原地回遷嗎?因修建地鐵對房屋進行征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補償方式,但能不能回遷到原地,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相關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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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訴訟地是哪里? 加工承攬合同訴訟地是哪里?訴訟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否則法院不會受理,訴訟程序也不會啟動。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濟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當事人還可以約定管轄,即合同的當事人在書面協議中選擇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二、其它管轄情況①特別地域管轄。根據規定,因合同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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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管轄權異議后多久答辯
民事訴訟中管轄權異議后多久答辯一、民事訴訟中管轄權異議后多久答辯?管轄權異議后答辯的時間是30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關于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后的舉證期限問題。當事人在一審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在駁回當事人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證據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但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二、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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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違約房東可以不退租金嗎 租客違約房東可以不退租金嗎要看是房東違約還是租客違約。如果是租客違約,違約金房東可以依據租房協議不予退還。如果想要減少損失,須與房東協商,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如果是房東違約,不退還租金的,可以先協商要求退還,因為房東違約的物權不退換租金,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1、在房屋租賃關系上度,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