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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也就是說,上班起30天內必須簽合同,否則就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以不簽勞動合同為由勞動仲裁,最多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根據目前各地區的情況來看,如果持續一年都沒有簽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對于無限期勞動合同來說,除非存在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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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刑事辯護權有哪些? 律師刑事辯護權有哪些?1、關于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我國刑訴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確立了律師提前介入的權利,這是為保證犯罪嫌疑人能及時得到律師提供的法律幫助,使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獲得足夠的時間和手段準備他們的辯護。但是刑訴法在作出這一規定的同時,又規定:“偵查機關根據案情情況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在司法實踐中,有的部門無論是否案情情況需要,濫用這權利,甚至還限制律師會見的時間和次數,這與《聯合國關于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中“遭逮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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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賠償無力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賠償無力怎么辦?可以協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拒不賠償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來確定賠償,在賠償時,可以先由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賠償。如果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死,肇事者不能或無能力協商賠償的,被害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肇事者(包括其他的責任人)、承保肇事車輛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1、人身損害賠償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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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連帶債務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 夫妻連帶債務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自然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夫或妻共同債務并不僅限于此種情形。但其他那些債務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為彌補這一疏漏,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過二次司法解釋。一是《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稱舊解釋)第17條的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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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詢問當事人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詢問當事人的法律規定一、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詢問當事人的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根據審查案件的需要決定是否詢問當事人。新的證據可能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詢問當事人。二、民事訴訟舉證的責任分配(一)一般規定:誰主張,誰舉證。1、根據《證據規定》的一般規則,誰主張相應的事實,誰就應當對該事實加以證明,在該事實真偽不明時,沒有能夠證明這一事實的一方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