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商業秘密許可使用的定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是商業秘密權利人在一定條件下將其所擁有的商業秘密許可他人使用并得到一定收益。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實質上是權利人在保留該商業秘密的所有權的前提下,向他人轉讓該商業秘密的使用權的行為。對于權利人而言,以讓渡商業秘密的一定限度內的使用權來換取一定的報酬,而對受讓人(即被許可人)而言,則是以支付一定的報酬來換取在約定的范圍內使用該商業秘密的權利。被許可人因使用該商業秘密所得收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由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侵害的客體不僅有商業秘密權利人的財產權益,還有法律所調整和保護的市場公平競爭關系和經濟秩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人應該承擔以下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1、 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恢復名譽、榮譽等。其中,司法實踐中最常用的是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反不正當競 ·商業秘密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下行為均構成對商業秘密的侵犯: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和權利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 ·商業秘密侵權行為的構成 1、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主體較復雜,可以是經營者,也可以是非經營者,還包括商業秘密權利人的雇員等。2、行為人在主觀上有明顯的故意和過失,而且在通常情況下是故意實施侵權行為的。3、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1)非法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非法處分其違法獲得的商業秘密;3)違法處分其通過合法渠道知悉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4)第三人因過錯從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人處獲取、使用、或者披露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 1、應建立和完善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建立,是制定有效保護措施的基本前提和指導。一般來說,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1)企業商業秘密的定義和范圍,保護的目的;2)商業秘密保護義務人的范圍;3)企業內部商業秘密管理機構及商業秘密的認定程序;4)商業秘密具體保護措施;5)商業秘密保護工作中員工的權利和義務;6)商業秘密保護工作中的獎懲辦法。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