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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應該收集那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在離婚糾紛案件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依然適用。但同時,“照顧無過錯方”也是法院在處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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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是否招搖撞騙罪?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是否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顯然是屬于招搖撞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本罪。二、與詐騙罪的界限兩者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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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法定義務 監護人的法定義務(一)、保護被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被監護人出于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和職責予以保護。(二)、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三)、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根據《民法通則》第14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所代理進行的活動領域不限,較多地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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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應當具備哪些特征 犯罪未遂應當具備哪些特征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實行行為的著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著手是實行行為的起點。應該從主客觀統一的意義上把握著手:主觀上,行為人實行犯罪的意志已經通過客觀的實行行為開始表現出來;客觀上,行為人已經開始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著手的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反映了著手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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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工程質保年限是什么? 建筑工程質保年限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有防水要求的設施最低是5年,電線電路設備安裝工程是兩年。建設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后,質保時間有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是24個月不等,最長不超過24個月。下面來具體了解一下詳細的規定,請閱讀。一、《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