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的區別有哪些? 一、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的區別有哪些?1、遺囑執行人是指有權按照遺囑人的意志執行遺囑的人。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二)清理遺產;(三)管理遺產; ·申請筆跡鑒定程序規定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申請筆跡鑒定程序規定流程是怎么樣的?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 ·夫妻要離婚可以要補償嗎 夫妻要離婚可以要補償嗎離婚補償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有權獲得另一方經濟補償。簡單來說,離婚補償就是對夫妻約定婚內誰賺的錢歸誰,一方付出較多家庭義務而賺錢少的,在離婚時由賺錢較多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的經濟補償。離婚補償的條件:?(1)婚后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約定婚內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即婚后生活誰賺錢歸誰。賺的少的少得,賺得多的多得。也所謂多勞多得。沒有婚內財產約定的,不需要離婚補償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于違法解除。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類:一是協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是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立遺囑什么人能當執行人 立遺囑什么人能當執行人我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