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是和總公司相對而言的法律概念。分公司是總公司下設的分支機構。那么,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有什么區別呢?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呢?分公司對外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一、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區別1、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總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機構,不能獨立地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2、分公司經營所得屬于總公司,而不屬于分公司自有。3、分公司對外所欠債務和法律責任也歸屬于總公 ·內部行政行為可以復議嗎,有哪些 內部行政行為可以復議嗎,有哪些規定內部行政行為可以復議嗎有哪些規定內部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內部行政組織管理過程中所作的只對行政組織內部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因而內部行政行為對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有重大的影響。我國行政訴訟法將其列為不可訴行為之一,即被處分或被處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請復議,但可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如《行政監察法》第37條規定:“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主管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 ·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的區別 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的區別是怎樣的?一、內部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內部行政組織管理過程中所作的只對行政組織內部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因而內部行政行為對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有重大的影響。我國行政訴訟法將其列為不可訴行為之一,即被處分或被處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請復議,但可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如《行政監察法》第37條規定:“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主管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 ·刑事傳喚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刑事傳喚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法律是怎么規定的?一、傳喚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 ·民事糾紛怎么調解?需要注意些什么? 民事糾紛怎么調解?需要 民事糾紛怎么調解?需要注意些什么?民事糾紛怎么調解?需要注意些什么?民事糾紛的調解是我國司法工作的優良傳統,也是民事審判工作長期以來的成功經驗,是在司法實踐中不斷發展和完善起來的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調解制度的存在,有力地化解了民間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發展與穩定。國內外的一些法律專家和學者對中國的調解制度都大加贊揚,認為調解制度我國司法領域的一大特色。一、態度和藹,把握調解主動權:對待當事人要態度和藹,讓當事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