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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說到訴訟離婚構成要件其實也就是指在訴訟離婚中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之后,法官最終才會判處夫妻離婚。也就是說,此時夫妻離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那究竟訴訟離婚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訴訟離婚構成要件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3)夫或妻一方或雙方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4)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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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審嗎 看具體情況定。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審,但是符合《刑訴法》第65條第(三)、(四)款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下列規定:第六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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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辭退孕婦期女職工? 可以辭退,單位無故解除孕婦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需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并且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照本人在單位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準備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孕婦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辭退孕婦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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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一、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算。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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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超過時間要怎么辦 超過一年的工傷認定期限,勞動者能否再主張權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過了“一年”的有效期。1、工傷事故的時效不應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算,應從其治療終結之日或傷殘等級評定之日起算。工傷案件屬于一種特殊的人身傷害案件。在《民法通則》中規定,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2、如果用人單位一直在負責勞動者的治療,勞動者知道權利被侵犯是在單位停止對勞動者的治療時開始。如果沒有超過《民法通則》規定的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法律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