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鄰接權——出版者的權利有哪些 出版者指圖書出版社、報社、雜志社和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單位。出版者在取得專有出版權后,在傳播作品中產生了自己的權利,即對出版物享有鄰接權。也就是說,圖書出版社對其出版的圖書、報社對其出版的報紙、雜志社對其出版的雜志、音像出版社對其出版的錄音、錄像,享有署名權和版本形式權。 這次修改著作權法,補充了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第35條規定:“出版者有權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 ·鄰接權的法律定義 鄰接權, 又稱作品傳播者權,是指與著作權相鄰近的權利。鄰接權是在傳播作品中產生的權利。作品創作出來后,需在公眾中傳播,傳播者在傳播作品中有創造性勞動,這種勞動亦應受到法律保護。傳播者傳播作品而產生的權利被稱為著作權的鄰接權。鄰接權與著作權密切相關,又是獨立于著作權之外的一種權利。 在我國,鄰接權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權利、表演者的權利、錄像制品制作者的權利、錄音制作者的權利、電視臺對其制作 ·著作權中的收益權指什么 著作權中財產權利的收益權,是指著作權人享有因使用、轉讓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權利。著作權法第10條原規定了獲得報酬權,現第2、3條款規定了獲得報酬權,即收益權。 我國著作權法亦規定了收益權,稱之為獲得報酬權。收益權是著作權中財產權利的重要內容,它使著作權人獲取經濟利益。例如,一首歌曲創作后,報紙登載要向作者付酬,廣播電臺、電視臺用其制作節目還要向作者支付報酬,這樣,作者以自己的勞動獲取應 ·著作權法中有關使用權的規定 著作權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故著作權的使用權亦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組織所有。著作權的使用權指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使用權可以通過許可使用、繼承和贈與及轉讓的方式取得,使用權人無論用何種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權,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對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對使用人經許可取得使用權作了如下規定: 一 ·著作權人的財產權 著作權人的財產權,是從著作權人發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創作的作品而產生的財產權,它與著作權人的人身權的不可轉讓不同,是可以轉讓的。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依法享有下列財產權: 一、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二、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者作品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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