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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補充協議的效力 1、合同補充協議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礎之上遵循法律法規適用范圍的,簽約雙方或者當事人自愿對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約定共同達成統一意見、統一標準而簽訂的合法協議就叫做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同樣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依然對合同事項和內容以及當事人作出了明確的、詳細的合同執行規定、違約責任等等法律要求。2、合同補充協議簡單來說是指:簽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按照你情我愿,不脅迫、不壓迫、不威逼的行為,以及不可存在引誘、欺騙的做法而簽訂的具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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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剛上班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規定是什么? 一、剛上班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規定是什么?剛上班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規定是按照上班之后所發放的工資表,或者是銀行的轉賬記錄來確定一個賠償的標準,交通事故人傷工資表的作用是確定日后的一個誤工費用的賠償,因為在醫院治療的這段時間不能前往用人單位來繼續的工作,那么用人單位這方面發放的工資的話,就需要了解到平時的一個工資的水平狀況,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工資表上面的標準進行的。二、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1、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有任何責備。但不要移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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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遺囑執行人可以認定嗎? 一、律師遺囑執行人可以認定嗎?律師可以作為遺囑執行人,我國《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是法定繼承人時,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的,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選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沒有指定遺囑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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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案辦案時間是多久 貪污案辦案時間是多久,相關規定有哪些在對案件進行處理的時候,不同的案件的類型的追訴期和量刑標準是不一樣的,每一類都有專門的規定。那么,貪污案辦案時間和量刑標準是什么樣的呢?貪污罪追訴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們會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一、刑事犯罪追訴期怎么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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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怎么規定?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怎么規定?離婚財產分配,可以由雙方約定進行,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離婚財產分割問題理論上并不復雜,其關鍵還是在于對夫妻存續期間所獲得財產的認定。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有約定的,若夫妻間有關于財產協議且該協議合法有效的,則應依照協議分割;雖然認定標準看似明確清晰,但實踐中仍有很多存在爭議模糊不清的地方,這也容易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