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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將危險駕駛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危險駕駛是零容忍的,因為危險駕駛害人害己,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是什么呢?下面的我們為您帶來相關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哪些行為屬于危險駕駛行為危險駕駛行為主要包括酒后駕駛、追逐競駛、吸毒后駕駛、超速駕駛、超員駕駛、疲勞駕駛、闖紅燈以及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開車時接打電話、不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二、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的修改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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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犯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從犯,而相比之下,法律對從犯的處罰肯定是要輕于對主犯的處罰,但同時又要稍重于對脅從犯的處罰。那具體來說,法律是怎樣規定從犯刑事責任的呢?關于這個問題,我們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具體解答。一、從犯刑事責任是怎樣的按照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從犯刑事責任原則的具體適用中應注意以下兩點:(1)我國刑法對從犯采取必減主義。即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不是“可以”從輕、減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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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罪與故意傷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眾斗毆罪中的傷害行為,雖然與故意傷害行為一樣,都侵犯了他人身體健康,但它們又有實質性的區別。那么,聚眾斗毆罪與故意傷害罪之間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聚眾斗毆罪與故意傷害罪有什么不同聚眾斗毆罪,刑法第292條采用簡單罪狀的方式對該罪作出規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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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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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何確定職務發明? 法律規定如何確定職務發明?確定職務發明可以從工作人員是否屬于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在專利法中,這種關系集中體現為職工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問題,即職工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問題。原則上,這一問題的解決應當遵從"合同優于法律"的原則,即有關發明創造成果權歸屬問題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來解決。二、職務發明的分類有哪些?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一)一類是執行本單位任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