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客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乘客。 依合同法的規定,承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在客運過程中,旅客發生傷亡、行李發生損失、承運人不能證明是旅客自身的行為所致,都應賠償旅客的損害。在客運合同履行過程中,承運人的首要義務是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把 ·客運合同中旅客的權利、義務 依據旅客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客票上載明的時間、班(車)次,座位號乘坐規定的交通運輸工具到達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二、享有按規定數量攜帶免費行李的權利。 三、享有按規定攜帶一名規定高度以下的兒童。 四、享有接受承運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務。 五、旅途過程中,享有在規定期間內變更乘坐運輸工具、座位號的權利。 依據合同法和相關旅客運輸管理的規定,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應履行下列義務: ·客運合同中承運人的義務 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依合同法的規定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告知旅客因故不能正常或按規定期限運輸的原因,并承擔因此而給旅客造成的損失。 二、按照客票規定的時間、路線,安全正點將旅客運送到客票上確定的地點。 三、為旅客提供旅途上必要的服務和生活方便。 四、在旅客運輸過程中,在保證其他旅客不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下,盡力救助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 五、將旅客的行李、包裹安全運送到目的地并交付收貨人。 ·客運合同中承運人享有的權利 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依合同法的規定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按國家物價局規定收取旅客客票價款及行李托運費。 二、按規定要求無票乘車、超程乘車人補繳票價款及超過規定的行李托運費。 三、拒絕乘客要求改變規定線路及超速駕駛的要求。 四、按規定檢查旅客行李中夾帶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及其他可能危及運輸工具和人身安全的危險品和其他的違禁品(如毒品等)。 五、旅客不按規定將違禁品御下或交有關部門銷毀,有權拒絕承運、單方終 ·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義務 依《合同法》規定,運輸合同承運人應履行的義務: 一、接受托運人運送貨物的要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這里所指的“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是指承運人業務范圍以內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運輸要求。 二、按合同約定,準時將所托的貨物送于到目的地,準時,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合理的時間,超過時間是違反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