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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  | ·新婚姻法離婚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婚姻法》將被廢止。一、《民法典》離婚撫養費標準是什么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會上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這種觀點不完全正確。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照因素,如果教條地僅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二、怎么計算孩子撫養費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怎么計算?父母離婚時,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需要考慮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
·面包車超員怎么處罰,怎么才算車輛超載? 面包車超員怎么處罰,怎么才算車輛超載?機動車在運行過程中,按照我國的規定是不可以進行超員的,這樣的危害很大,要是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的話,那造成的損害往往就是巨大的。而現實中要是有超員行為就要作出處罰,那面包車超員怎么處罰呢?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面包車超員怎么處罰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客車超載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2、客車超載罰款標準: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二)貨車超載1、貨車超載扣分標準: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2、...
·減刑的概念和條件分別是什么 提到減刑可能您都不會感到陌生,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間能夠被減刑的話,那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了,畢竟實際服刑的期限就會少一些。那在法律角度看,這個減刑的概念和條件分別是什么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減刑的概念是什么減刑,是指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由于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因而將原判刑罰予以適當減輕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減輕原判刑罰有兩層含義:1、將原判較重的刑種減為較輕的刑種。如把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減為拘役或者管制;2、將原判較長的刑期減為較短的刑期,即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縮短。二、減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分為可以減刑、應當減刑兩種??梢詼p刑與應當減刑的對象條件和限度條件相同,只是實質條件有所區別。對于犯罪分子適用減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對象條件減刑只適用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實質條件減刑的實質條件,因減刑的種類不...
·法律中規定的減刑條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間想要被減刑的話,那此時需要先滿足規定的減刑條件才行,不然根本不會獲得減刑的機會。話說回來,法律中規定減刑條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減刑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法律中規定的減刑條件有哪些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前提條件:只能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減刑。(二)實質條件:1、可以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2、應當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二、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減刑刑法第78條第2款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
·什么叫限制減刑、限制減刑與減刑一樣嗎 雖然很多罪犯在服刑的過程中是可以爭取減刑機會的,但也有部分罪刑比較嚴重的罪犯是被限制減刑的。那在法律上面什么叫限制減刑呢?而這個限制減刑與減刑是否又是一回事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什么叫限制減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條的規定,限制減刑是指對被判處死緩的累犯以及其他嚴重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罰時,人民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等,可以對緩期執行期滿后的刑罰種類變更或者減刑幅度進行一定限制的刑罰制度。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對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新司法解釋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相應嚴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減刑、假釋條件,推動改變“死刑過重、生刑過輕”的刑罰輕重不平衡現象。二、限制減刑與減刑一樣嗎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條的規定,限制減刑是指對被判處死緩的累犯以及其他嚴重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罰時,人民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等,可以對緩期執行...
·法律規定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嗎? 一般對于罪刑比較嚴重的罪犯,才會對其作出無期徒刑的處罰。但需要注意無期徒刑并不是說真的就要關押罪犯一輩子,那是不是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就可以減刑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您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嗎。一、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嗎無期徒刑可以減刑。根據刑法的規定,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兩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
·減刑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要是你以為針對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減刑的話,那這樣的想法就大錯特錯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這是為了更好的打擊犯罪。若需要對罪犯進行減刑的話,那也是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而這里面就對減刑的適用對象作出了要求。那究竟減刑適用對象包括了哪些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減刑適用對象包括哪些減刑只能適用于特定的對象。依照我國刑法第78條之規定,減刑適用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都屬于自由刑的范圍。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是剝奪自由刑。由此可見,我國刑法中減刑,主要是指縮短自由刑的執行期限,因而與其他刑罰執行中的減輕制度得以區分。在其他刑罰執行中,也存在減輕的問題,例如死緩減刑。如前所述,死緩減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種發生變更,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這種死緩減刑雖然也具有減刑的性質,但它是死緩制度的內容之一,不同于我國刑法中的減刑制度。當然,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減刑條件...
·監獄減刑標準是怎樣的? 關于監獄減刑標準其實也就是我國規定的減刑幅度,按照法律中的要求,只能對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的罪犯進行減刑,當然此時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減刑條件才行。那到底這個監獄減刑標準是什么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監獄減刑標準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二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一年以上。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和間隔時間的限制。有期徒刑的減刑起始時間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三、減刑的條件《最高人...
·很多人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僅僅單純的考慮到房子的價格,往往 很多人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僅僅單純的考慮到房子的價格,往往忽略了房子的環境、交通等,甚至還有忽視國家規定的,租賃那些明確規定了不得進行租賃的房子。那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究竟什么樣的房子不能租賃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什么樣的房子不能租賃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租房注意事項有哪些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4、明確租金標...
·按照租房的行業慣例,此時承租人除了要先預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 按照租房的行業慣例,此時承租人除了要先預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同時還要支付1-2個月房租,作為租房的押金。當然,如果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的話,也不是必須要支付租房押金的。同時在支付押金的時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項,那么支付租房押金時應注意什么事項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支付租房押金時應注意什么事項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房東將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種書面約定。房屋租賃合同作為一種承諾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雙方都要了解一些有關法律問題。第一,了解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指的是什么?!俺鲎馊恕币话阒傅氖欠课莓a權人,但并不只限于產權人。凡是對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也可以是“出租人”。因此,“出租人”也有權將其使用的房屋轉由他人使用。不過在轉租前,客戶要告知房東,得到房東同意后才可以轉租。轉租后,先前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如果第三人造成房屋損壞的話,承租人必須代為賠償損失。第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
·雖然很多時候進行房屋租賃,當事人都會選擇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 雖然很多時候進行房屋租賃,當事人都會選擇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但現實中也不排除簽訂口頭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那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口頭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沒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們為你解答這個問題。一、口頭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1、口頭租賃合同:(1)如果雙方都按口頭約定履行,有效。(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認、另一方能舉證證明口頭約定內容的,也有效。(3)但口頭約定的合同如果是超過六個月以上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都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對方。2、如果租賃期限超過6個月:應當簽定書面合同,否則很難保障雙方權益。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
·租賃房屋的過程中一方作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屬于租賃方。很 租賃房屋的過程中一方作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屬于租賃方。很多時候我們看到都是出租方在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那作為租賃方是否也可以要求變更合同內容呢?如果也可以的話,這種情況下又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接下來,我們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租賃方是否可以變更合同租賃合同如果簽訂,是有法律效應的。如果租賃期還沒滿,要變更,那就是違約,必需付給對方違約金。如果租賃期已滿,就可以變更重新簽約。還有一種是你現在不住這里了,但是租賃期還沒有滿,只要經過業主許可,是可以轉租的,但是轉租的合同要重新簽,不能由你那份合同去改。(注:如果業主和客戶之間有要加注的,只要雙方同意即可)二、租賃合同變更條件有哪些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系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系就無變更的對象,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系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
·房屋被查封后還能出租嗎 房屋被查封后還能出租嗎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對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檢查后貼上封條,不準動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查封是我國各級法院在民事案件執行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執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隨意而為的,是要遵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二條: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四條: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請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凍結擔保物權人占有的擔保財產...
·有的人認為租房沒有買房那么復雜,只要房子的環境、價格合適,那 有的人認為租房沒有買房那么復雜,只要房子的環境、價格合適,那其實就是可以租賃的。有這樣想法的人顯然是對我國相關政策的不了解,其實并非所有的房子都是可以進行租賃的,那究竟哪些情況下的房子不能租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哪些情況下的房子不能租1、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2、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租。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系,從而就沒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一條件。3、沒有房屋證件的房屋也不能租。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賃關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件及其它有關房地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4、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將房屋再轉租出去。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
·我們發現在租房的時候出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在承租人有違約行為 我們發現在租房的時候出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在承租人有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就會當作違約金來扣除,那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這個租房時的押金是否算違約金呢?可能不少人對此都有疑惑,接下來,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租房時的押金是否算違約金1、其實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況下算是違約金的,但是需要有一個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證金,在以下情況算違約金2、一種情況:如果房主未按簽署合同履行承諾,應當退還押金及同等款的違約金:主要表現在房主將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選擇自用。3、另一種情況是: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責任,房主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跟沒收押金:主要表現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權租用;房租最后繳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內有違法行為。所以租房押金算是違約金嗎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二、如何要回租房押金在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房東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如沒有造成該損失,則租房押金應全額退還租客。但是,給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加班可以調休嗎,不加班能扣工資嗎 一般在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的情況下,都是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員工相應加班工資的,但現實中確有一些單位用調休替代加班工資。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加班可以調休嗎?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加班可以調休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條: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依據上述規定,用人...
· 暫無
·非法經營罪辯護詞 辯護詞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江蘇DD律師事務所受上訴人林t某某哥哥林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師作為上訴人林t某某的二審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師仔細查閱了本案的一審判決書,現就本案發表辯護意見如下:一、上訴人林t某某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一)根據一審判決書中證人林xx、黃xx、蔡xx的證言(見一審判決書第9頁、10頁、11頁),上訴人林t某某只是幫助賭博..收取賭資,并從中抽成。而根據刑法第225條..款第(三)項: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本案中,上訴人林t某某既沒有非法經營證券,也沒有非法經營期貨或保險業務。(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涉互聯網金融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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