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 |
|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他主體不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行為人的行為雖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卻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嚴重虧損。 (三)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財產權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國有公司、企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背離市場活動的基本原則,徇私舞弊必然會使國有公司、企業的正?;顒釉獾狡茐?,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損害從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由于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就國有公司、企業直接的主管人員來說,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現,不尊重客觀經濟規律,對市場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論證,不聽取各方面意見,獨斷專行,致使企業經營決策發生重大失誤;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對于損公肥私,化公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業財產的違法犯罪現象置若罔聞;在經濟交往活動中由于種種原因上當受騙后,不主動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違反規定動用企業資金炒股票、期貨;違反規定批準拆借資金等.。。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定義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認定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量刑情節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重大飛行事故罪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資危罪}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盜竊罪 ·虛假破產罪 |
![]() 魏向陽 律師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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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強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7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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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建青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5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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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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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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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賢柏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555175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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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效武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21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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