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的認定 |
|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如使客戶財產損失重大、金融秩序混亂、多次擅自運用受托財產、曾受行政處罰而又擅自運用客戶財產的等,構成本罪;未達嚴重程度,則不成立犯罪.。 2、本罪與其他相關犯罪的區(qū)別 一是與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區(qū)別:主要是犯罪主體的不同,后二罪由自然人構成;而本罪僅限金融機構,個人不能構成犯罪; 二是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的區(qū)別:本罪僅限法定的商業(yè)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有資格開展委托理財業(yè)務的金融機構,除此之外的其他單位未經批準,非法開展證券投資、期貨投資等委托理財業(yè)務,并擅自運用客戶財產的不成立本罪,而應視具體情況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非法經營罪論處.。.。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定義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構成要件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立案標準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量刑標準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量刑情節(jié)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違令作戰(zhàn)消極罪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 ·戰(zhàn)時違抗命令罪 ·破壞監(jiān)管秩序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聚眾淫亂罪 |
![]() 姜舂 律師 |
副主任 執(zhí)業(yè)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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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zhí)業(yè)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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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慶斌 律師 |
執(zhí)業(yè)20年 |
1392110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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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曉棟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zhí)業(yè)14年 |
186678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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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391344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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