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準 |
|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22年05月15日施行) 第六十四條 [非法出售發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四款)]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以外的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以外的發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票面金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非法獲利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非法出售發票罪定義: ●非法出售發票罪構成要件 ●非法出售發票罪認定 ●非法出售發票罪量刑標準 ●非法出售發票罪量刑情節 ●非法出售發票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危險物品肇事罪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 ·危險駕駛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 ·破壞生產經營罪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
![]() 趙洋洋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執業15年 |
14751692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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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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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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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晗璐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學士 |
1599626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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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乾溶 律師 |
主辦律師 法學碩士 |
1860257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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