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律師 |
|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是指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用戶信息泄露并造成嚴重后果、或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條新增加的罪名。。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構成要件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認定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立案標準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量刑標準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量刑情節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私放在押人員罪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聚眾持械劫獄罪 ·濫用職權罪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 |
![]()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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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曉棟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4年 |
186678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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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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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305733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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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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