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妨害清算罪的司法解釋 |
| 妨害清算罪的司法解釋主要依據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條,該規定明確了立案追訴標準。 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隱匿財產價值在50萬元以上;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涉及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價值在50萬元以上的;造成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指達到該數額的80%以上),但應清償的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得不到及時清償,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該罪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 ●妨害清算罪定義 ●妨害清算罪構成要件 ●妨害清算罪認定 ●妨害清算罪立案標準 ●妨害清算罪量刑標準 ●妨害清算罪量刑情節 ●相關罪名: ·假冒專利罪 ·冒名頂替罪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
![]() 唐敏峰 律師 |
執行主任 執業17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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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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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效武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21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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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建青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5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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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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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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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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