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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離婚時怎么處理? 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離婚時怎么處理?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 ·被告財產幾年前分割女兒還能執行嗎? 被告財產幾年前分割女兒還能執行嗎?一般是不能的;如果在訴訟期間轉移到其女兒名下,則涉嫌惡意轉移財產,可以申請法院直接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
·婚姻關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 婚姻關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那么此時往往會按照涉外婚姻關系進行處理,在這方面其實與國內婚姻的處理還是有一定的差異性。如果夫妻需要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的話,首先還是要先確定管轄權問題,究竟我國對涉外離婚案件管轄權是如何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 ·一、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規定需要重新簽署 一、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規定需要重新簽署嗎?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可以重新簽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簽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工作崗位和相關條件,那么,發生工作崗位調整,雙方最好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或簽署補充協議,避免后續爭議。《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
·惡意獲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惡意獲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一、惡意獲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條件:①主體資格適格;②犯罪對象屬于本單位在履行職權或公共服務職能中依法收集的個人信息;③客觀上實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為;④違反國家規定;⑤情節嚴重;⑥行為人主觀上故意。二、情節嚴重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
·專利權的內容是什么? 專利權的內容是什么一、專利權的內容是什么1、獨占實施權(1)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依法享有的進行制造、使用、銷售、允許銷售的專有權利,或者專利權人對其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專有使用權以及對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專有使用權和銷售權;(2)專利權人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特權。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其專利,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允許銷售、
·一、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可以嗎? 一、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可以嗎?宅基地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屬于被繼承人遺留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遺產是 ·一,自己的動產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嗎? 一,自己的動產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嗎動產租賃不應當適用該原則,其理由如下:第一,動產的種類繁多,且價值普遍較低,通過市場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沒有必要給予動產租賃權以特殊的保護。第二,對動產租賃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不利于財產的流通,不利于充分發揮財產的效用,不符合物盡其用的財產利用原則。第三,租賃權的物權化應有一定的邊界,否則不但有違租賃權物權化的初衷,而且會導致法律體系的紊亂,這一邊界應通過其適用的客體體現出來,即租賃權物權化應是指
·犯罪預備階段可以犯罪中止嗎? 犯罪預備階段可以犯罪中止嗎?犯罪預備階段可以犯罪中止,犯罪預備是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情形。犯罪預備行為表現為準備工具或者制造條件。“制造條件”在司法實踐中具體表現為調查犯罪場所與被害人行蹤、出發前往犯罪地點或者守侯被害人的到來、誘騙被害人前往犯罪場所、事先清楚實行犯罪的障礙、勾引他人參加犯罪等等。犯罪預備階段存在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兩種停止形態。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導致犯罪行為未著手,是
·怎樣區分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 怎樣區分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看,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根本區別在于勞動過程的控制。勞務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勞動者”(自然人)一方在人身上和組織上是獨立的,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過程的控制即不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勞動者”有人身自由和意思自由,主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合同約定履行,勞動者支出勞動的過程和形式不受用人單位的控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過程是由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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