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宿豫區律師黃頁: |
宿豫區律師咨詢 |
宿豫區法律常識 |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區別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區別是什么?刑法上面有兩個詞語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就是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初聽起來,感覺二者好像說的都是同一件事情,也是同一個意義。其實不然,誹謗罪與侵犯名譽權在《刑法》里仍然有著細微的區別,接下來我們就來給您科普一下。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而以書面、口頭形式宣場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一、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共同之處?1、二者侵害的客體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譽;2、行為方式基本相同,構成誹謗罪的行為一般均可成為侵害名譽權的行為;3、行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損害,導致受害人的社會評價降低。二、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主要區別1、主體不同。侵害名譽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誹謗罪的犯罪主體和 ·大數據的時代雖然已經來臨,但目前仍然還有很多社區軟件并未要求 大數據的時代雖然已經來臨,但目前仍然還有很多社區軟件并未要求實名制,這也導致所謂的“言論自由”成為了人生攻擊,甚至很多人直接在網上進行誹謗,這里我們跟您說一下誹謗罪的轉發要求多少才能成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除此之外,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或者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均依照《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論。若是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或者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或者是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勞動仲裁有時效限制么? 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勞動仲裁有時效限制么?這個應該會是很多人都會關注并且想要知道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主要涉及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如果勞動人員的工資被拖欠,而這剛好又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那么就可以采取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依法建立起的一種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依照勞動關系認定原則進行的勞動關系認定結果直接影響者勞動的切身利益,所以勞動關系的認定對勞動者意義重大。勞動關系存續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到正式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間的期限。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時效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包括:試用期間、實際勞動期間、病假醫療期間、產假期間、休假期間、停薪留職期間等。而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出現勞動糾紛,一般仲裁時效為一年。如果是拖欠勞動報酬,則 ·股權轉讓增值稅需要交嗎? 股權轉讓增值稅需要交嗎?我們都了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處于經濟利益等多方面的考慮,常常會進行一定的股權轉讓,但是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又不可避免的產生一些稅收,因此又會有一些想要把股權轉讓的股東止步不前,所以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股權轉讓增值稅需要交嗎這個問題。一、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于出讓方交付股權并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后,股東基于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于受讓人,受讓人因此 ·交通事故撫養費依據有哪些? 隨著近年來擁有車輛的人越來越多,交通壓力增大,這就導致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雖然是一件很讓人痛心的事情,但是這里還有一個重點是,交通事故撫養費怎么算,交通事故撫養費依據有哪些,因為發生事故之后,生活還是需要繼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撫養費的賠償規定如下:1、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 ·起訴離婚調解內容有哪些? 根據一些數據顯示,近幾年來,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一部分是和平解決,直接協調離婚,但也有一部分由于各種原因,只能是起訴離婚,因此,起訴離婚調解內容便派上了用場。那起訴離婚調解內容有哪些呢,接下來跟著我們一起來接一下吧。一、起訴離婚調解的內容離婚案件的爭議內容無非包括三個方面的:是否同意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包括債務如何承擔)、子女如何撫養及撫養費如何支付。1、一般若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且不同意離婚的原因是出于對感情和家庭的挽留,則該案件協議離婚的可能性就不大,律師調解的作用也不會明顯的;2、但若一方只是出于想多要財產或想要孩子的撫養權而不同意離婚的案件,通過律師的調解而達成協議離婚的可能性還是蠻大的;3、雙方都同意離婚且無孩子或對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爭議的,只是因為財產分割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通過律師的調解而達成協議離婚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二、離婚調解的作用調解是離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蹤、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離婚訴訟的,可不經調解程序 ·丈夫家暴妻子能夠自己起訴離婚嗎? 丈夫家暴妻子能夠自己起訴離婚嗎?丈夫家暴妻子能夠自己起訴離婚嗎?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于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而丈夫對妻子使用家暴,妻子是可以自己起訴離婚,并可以要求丈夫給予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 ·申請撫養事實公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申請撫養事實公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申請撫養事實公證是一件非常嚴肅并且嚴謹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材料提供,因此在申請公證的過程當中,如果沒有將材料準備齊全,那么很有可能公證失敗。或者是如果不小心在最重要的環節出了差錯,那么整個申請公證的過程又要重來,這樣既耽擱了時間,又沒把事情辦好,實在是不劃算。申請事實撫養公證的當事人須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須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另一方代為辦理公證。須提交的證件、證明,包括:1、撫養人戶口簿、身份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撫養人為單身的,提供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2、撫養人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撫養事實證明》,撫養人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3、撫養人提供保證撫養事實真實對被撫養人履行保證書。公證機構受理撫養事實公證申請后,須調查核實撫養事實的真偽情況(被撫養人超過10周歲以上的,須詢問其意思表示),并將核實記錄歸檔留存。公證機構對符合撫養事實公證規定的,應出具事實撫養公證書。事實撫養公 ·協議離婚共同撫養的規定有哪些? 協議離婚共同撫養的規定有哪些?現在由于人們口中所謂的“不愿將就”,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離婚大軍的行列,但這也導致出現了一個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有的人離婚不愿意養孩子,有的人離婚,即使是傾家蕩產也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里律師將和您分享的是協議離婚共同撫養的相關規定。一般離婚后孩子本來就是父母一起撫養,兩位都還是孩子撫養人和監護人。只是一方作為直接撫養人和孩子一起生活,另一方不和孩子一起生活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 ·土地使用年限有沒有永久年限的? 土地使用年限有沒有永久年限的?關于土地使用年限這個問題,關心的人特別多,因為現在買房已經成為一種必然趨勢。這些年來,只看到需房量的增加,只看到房價在不停的上漲,從未感受過房價降低的感覺,因此,這個土地使用年限對于買房的人來說,真的是特別重要,那么到底土地使用年限有沒有永久年限的呢?商住兩用樓的用地一般為公建性質,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中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于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