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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關于見義勇為有哪些 民法總則關于見義勇為有哪些規定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民法典》關于見義勇為有哪些規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四條將見義勇為行為納入民法調整范圍,建立了民法上的見義勇為制度,賦予了見義勇為行為人損害賠償請求權及損害補償請求權。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我們可以從三方面理解:1、因見義勇為受損害,由加害人負責,沒有加害人的,誰得好處誰補償,這與緊急避險的有關條款中的法律原則一致。這是針對當前我國見義勇為引發糾紛的案例實際,在法律上對見義勇為者賦予一種請求權。2、條文特別強調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這是對以往相關法律規定的一種突破。“可以”并不是強制性的義務,是任性的規定,是道德上的鼓勵。很多見義勇為者所受的是人身傷害,人身傷害是很難完全用金錢補償的,得了好處的人對見義勇為者酌情進 ·起訴離婚可以全部委托給律師嗎? 起訴離婚已經成為結束夫妻婚姻關系的重要途徑,雖然相對繁瑣,但相關權利劃分相當具體。可是,很多人對起訴離婚的相關問題不太清楚。那么,起訴離婚可以全部委托給律師嗎?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1、?起訴離婚可以全部委托給律師嗎?起訴離婚,委托律師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條件,當事人完全可以獨立參與訴訟過程,訴請準許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判決子女撫養權。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有權決定請你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享有訴訟參與權,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2、 ·起訴離婚怎么才能離婚手續? 現代社會,人們往往會在婚姻關系無法維系時選擇起訴離婚,以結束相關的婚姻關系。可是,很多人對起訴離婚的相關離婚手續的問題不太清楚。那么,起訴離婚怎么才能離婚手續?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起訴離婚怎么才能離婚手續?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 ·起訴離婚需要幾次才能判離? 當夫妻感情破裂時,起訴離婚往往是最合適的結束婚姻關系的辦法。可是,很多人對起訴離婚的相關開庭次數不太清楚。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幾次才能判離?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起訴離婚一般開庭幾次?我國法律并沒有沒有明確的規定,自第一次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六個月起訴,一般開庭一次即會判決離婚,但某些特殊情況還是要根據實際來決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對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起訴離婚需要幾次才能判離?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法院審理案件只開庭一次。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在廣大大中城市,由于承租人對于相關租房信息的了解較少,常常會 在廣大大中城市,由于承租人對于相關租房信息的了解較少,常常會出現翻屋轉租的現象。可是,很多人對房屋轉租相關的法律關系不太清楚。那么,房屋轉租相關法律關系有哪些?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房屋轉租相關法律關系有哪些?根據《合同法》第224條的規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情況下,可以將租賃物出租給第三人,從而形成了出租人、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三者之間相互聯系的法律關系:1、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成立生效后,除合同有特別約定外,雙方權利義務與普通租賃合同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內容并無差異。應注意的是,由于轉租是建立在轉租人租賃權基礎上的行為,次承租人的新租賃權以轉租人的租賃權為前提而成立,故次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能受轉租人使用收益權能范圍的一定限制。例如轉租合同上所定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的期限,否則原租賃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后,次承租人繼續占有租賃物就屬于對出租人構成無權占 ·新民法總則10歲為民事能力的最低限度是否有改變? 新民法總則10歲為民事能力的最低限度是否有改變?由于社會實情的變化,要求降低完全民事行為年齡的呼聲不絕于耳。可是,很多人對民法總則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不太清楚。那么,新民法總則10歲為民事行為能力的最低限度是否有改變?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民法總則關于行為人年齡的規定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與民法通則的規定相比較: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 ·我國的緩刑刑期起止如何計算? 緩刑作為我國一種重要的刑罰,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規定也是十分嚴格。可是,很多人對緩刑的刑期問題不太清楚。那么,我國的緩刑刑期起止如何計算?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國的緩刑刑期起止如何計算?緩刑刑期的起止時間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計算的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供參照執行。一、對于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其刑期的起止時間,應當區分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表述:1、對于判決執行之日前已經被先行羈押,且羈押時間沒有間斷的,應以被告人實際被羈押之日作為其刑期的起算日,然后根據所判刑期確定其刑期的終止日期。2、對于判決執行之日前沒有被先行羈押的,應以判決宣判之日作為其刑期的起算日,然后根據所判刑期確定其刑期的終止日期。理由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被告人,如果沒有被先行羈押的,判決宣判時必須對被告人予以收押,故該日就是被告人在刑期執行之日前被先行羈押的日期。3、對于判決執行之日前,被告人已被先行羈押、但羈押期間有間斷(即俗稱抓了放、放了又抓)的、 ·我國關于販毒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我國關于販毒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我們知道,販賣毒品罪是一種十分嚴重的犯罪,其量刑也是十分嚴厲。可是,很多人對販賣毒品罪的量刑問題不太清楚。那么,我國關于販毒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什么是販賣毒品罪?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這是各種毒品犯罪行為侵害的共同客體。行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販賣營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而非販賣毒品罪,但行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販賣,事實上具有販賣毒品的可能性的,應認定為販賣毒品(未遂)。行為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微量毒品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認定為販賣毒品罪。販毒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其量刑標準:1、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其 ·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們知道,死刑作為我國最嚴重的一種刑罰,其使用條件是相當嚴格慎重的。可是,很多人對死刑判決的情形問題不太清楚。那么,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情形有哪些?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罪當判處死刑,但考慮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從犯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可不立即執行。1999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指出:“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司法實踐中,自首情節是裁量死緩中適用最廣泛的法定從輕情節。二、罪當判處死刑,但考慮到被告人如實供述同種罪行,或者能如實坦白交代罪行,認罪態度好,確有悔罪表現和酌定從輕情節的,可不立即執行。被告人如實供述同種罪行,其價值和意義有時并不遜色于自首情節。尤其是供述同種較重罪行的,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坦白交代罪行,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和酌 ·辦理訴訟離婚程序有哪些? 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等因素導致離婚,對于子女撫養權分配,婚內財產分割問題都十分的重視,當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的途徑辦理訴訟離婚程序時應當注意哪些步驟呢?請您跟隨的我們一起閱讀以下內容幫助您的理解。訴訟離婚手續辦理流程1、聘請律師咨詢(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簡單)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3、同意立案4、開庭審理5、判決離婚相關知識辦理訴訟離婚的流程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一、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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