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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不發工資員工能隨時辭職嗎? 一、公司不發工資員工能隨時辭職嗎?可以,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企業不按時發工資有哪些法律后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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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程序 按照事實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則,在事實尚未查清楚的情況下,即使當事人之間已經達成了調解協議也是不能結案的。在這里,該原則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決和調解的界限。“調解的含義本身就包括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查清事實、分清是非是判決的前提條件,調解和判決二者手段不同、程序不同、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范圍不同,其前提條件也應有所區別。2、不利于提高辦案效率,減少訴訟成本。當事人接受調解的目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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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想換物業公司原物業公司拒不退出怎么辦 實踐中,普遍存在物業服務企業缺乏服務意識,公共設施維護不到位、垃圾清理不及時、車輛亂停亂放、安保措施不力等問題。各位業主平時要注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在物業公司服務不力的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權解除、更換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業主委員會選擇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相關資料等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或者新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新物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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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受贈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受贈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給出了明確的答復。其中明確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對于上述條文的適用,首先要明確的一點就是該條是以父母對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是確定了贈與行為成立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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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費的個稅需要進行交嗎? 過節費的個稅需要進行交嗎?過節費個人所得稅是應該繳納的,稅務部門明確規定過節費屬于獎金應當納稅。過節費一般是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資之外發給員工的額外收入。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根據稅務部門的解釋,過節費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納稅。即過節費稅收按照個人所得稅繳納。二、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