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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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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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登記 | 注冊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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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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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勞動者)
姓 名 |
| 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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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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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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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址 |
| 居民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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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號碼 |
| 就業登記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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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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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 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 上海 趙海晨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3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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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史微微律師 |
部門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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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王慶磊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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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沈培亮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4年 |
1865608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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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邱國開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2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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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陳建青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2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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