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點評】:關于協商解除,可以根據雙方約定來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可以約定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點評】:勞動者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書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通知以后不需要得到公司的批準就可以辭職。另外勞動者提前通知后,公司可以在不到三十日的時間要求解除合同,并不需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律師點評】:強行給員工“放假”或“停工”,可視為未提供勞動條件,但如果公司發放了基本工資的不屬于這種情況;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律師點評】:時間上要及時,數額上不能少;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律師點評】:企業未繳納社保現在屬于
勞動仲裁的范圍了;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律師點評】:規章制度要在程序上合法、內容上合法才能有效。許多企業并不知道自己的規章制度不合法,給公司留下法律隱患。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律師點評】:勞動合同簽訂內容必須是雙方自愿簽訂的,許多企業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這是無效的,但勞動者要負責對這個事實舉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師點評】:是一個兜底條款,方便以后對沒預測到的情況做增加。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律師點評】:以上六項勞動者均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合同,此款無須事先通知。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律師點評】:試用期內也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由用人單位舉證;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律師點評】:企業規章制度非常重要,可以為企業減少損失。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律師點評】:“重大損害”應當在規章制度里以書面形式量化,如達到10000元則為“重大損害”,否則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會讓你摸不著北;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律師點評】:勞動者兼職要得到公司認可才可以。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律師點評】:勞動者的欺詐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虛假資料,如假文憑、假證件、假經歷等;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律師點評】:法律僅限于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勞教、刑事
拘留、行政
拘留均不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律師點評】:用人單位需充分掌握醫療期的有關規定,否則,少算一天都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得支付賠償金了。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律師點評】:這里的“調整工作崗位”是不需勞動者同意的,公司要舉證其不合格,解除合同不需要給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律師點評】: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法律只賦予用人單位解除權。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律師點評】:該裁減人員規定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屬合法解除合同,不需要雙倍支付。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律師點評】:這以上情況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為非法解除合同,要雙倍賠償。勞動者具備上述條件不代表有了“護身符”,如有第39條之情形的,同樣可被辭退。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什么是事實勞動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
勞動爭議的一些常識
1、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不存在試用期的,即使用人單位約定試用期,也是不存在的,無效的。2、對于全日制用工、標準工時制而言,只要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的,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3、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
用人單位可以以工作未交接完畢為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條件,是勞動關系的解除或者終止。換言之,用......·
勞動者取保候審期間,用人單位是否...
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需要跨區、縣出差或出國的;勞動者屬于公司駕駛人員,但是駕駛證件已交由司法機關保存的;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屬于司法機關明確在取保候審期間禁止接觸或從事的范圍的;員工因涉嫌職務犯罪,如瀆職、貪污、受賄、職務侵占等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員工因涉嫌經濟犯罪,如......
·
南京海事律師
南京海事律師處理復雜疑難海事海商案件,專業從事海商海事法律服務,辦理海上運輸與保險、船員勞動工傷、船舶買賣、碰撞、海損、海事訴訟仲裁,南京海事律師提供最專業的在線海事法律咨詢、國際物流法律咨詢、保險法律咨詢,致力于為貨主、船東、貨代、保險公......·
南京律師勝訴收費
風險代理、勝訴收費——南京律師勝訴收費業務屬于風險代理服務,為您提供專業的風險代理法律服務,勝訴后再收費。★南京律師勝訴收費背景無論是個人民間借貸,還是企業在多年的經營活動中,由于各種原因,逐漸形成了大量應收賬款,致使企業流動資......
·
興化市看守所地址、電話、會見手續?
興化市看守所位于泰州市興化市興泰公路南12公里,可以地圖導航,過橋后木材場東即到。導航:延著興泰公路一直往南,大概十二公里左右,有一橋叫“中心河橋”,過橋后看到東面有木材場再往東50米就到了。委托刑事辯護律師去泰州興化看守所會見被拘留的......·
2023年重慶市各區縣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導航最新匯總
重慶市第一看守所郵政編碼:401133電話:023-63515885地址:重慶市渝中區石板坡北里15號導航關鍵詞:石板坡立交橋重慶市第二看守所郵政編碼:400113電話:023-67585808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復盛鎮盛安路6號導航關鍵詞:盛錦路重慶市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