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著作權中的收益權指什么 著作權中財產權利的收益權,是指著作權人享有因使用、轉讓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權利。著作權法第10條原規定了獲得報酬權,現第2、3條款規定了獲得報酬權,即收益權。 我國著作權法亦規定了收益權,稱之為獲得報酬權。收益權是著作權中財產權利的重要內容,它使著作權人獲取經濟利益。例如,一首歌曲創作后,報紙登載要向作者付酬,廣播電臺、電視臺用其制作節目還要向作者支付報酬,這樣,作者以自己的勞動獲取應 ·著作權法中有關使用權的規定 著作權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故著作權的使用權亦歸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組織所有。著作權的使用權指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使用權可以通過許可使用、繼承和贈與及轉讓的方式取得,使用權人無論用何種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權,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對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對使用人經許可取得使用權作了如下規定: 一 ·著作權人的財產權 著作權人的財產權,是從著作權人發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創作的作品而產生的財產權,它與著作權人的人身權的不可轉讓不同,是可以轉讓的。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依法享有下列財產權: 一、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二、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者作品 ·著作權人的人身權 著作權人的人身權,是從作者創作出作品后才產生的,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和剝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享有以下人身權: 一、作品的發表權。 作者創作了作品,該作品是否發表,公諸于世,其決定權由作者-----著作權人決定。發表權是著作權人的一項重要權利,它是著作權人實現著作權的財產權的基礎,同時作品的發表,往往是出 ·著作權的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資格的人該條規定: 一、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三、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