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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購房政策的依據是什么? 合肥購房政策的依據是什么?2016年10月2日,合肥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二套房貸款進行了調整:1、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在外地貸款記錄,下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2、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同時,暫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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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擔保的形式是什么 履約擔保的形式包括項目履約擔保、承包商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業主付款擔保和其他履約擔保。其他履約擔保包括貿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投資合同、資產托管管理合同等。詳情請閱讀以下內容。一、工程履約擔保(1)投標擔保投標人向投標人提供投標擔保,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參與投標活動。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或者中標后不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投標擔保可采用銀行擔保、專業擔保公司擔保、保證金(保證金)擔保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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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不能。公民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間是判決生效后2年內。但你可向法院重新起訴,要求對方給付子女撫養費。《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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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起始時間怎么確定 行政拘留的起始時間怎么確定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關于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0]8號),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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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借用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無償合同不是無效合同,是不可以隨意撤銷或解除的合同,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違約,那么該承擔違約責任的還是要承擔。借用合同又稱“使用借貸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后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顯著特點是無償性、互助性、返還性。借用關系主要發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間。借用合同與借款合同雖同屬借取,但區別在于標的物性質的不同,借款的對象是貨幣,借用的對象是物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所借取的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