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么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么在勞動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但它并不是解決勞動爭議所有方式的必經途徑。《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審” ·法律規定把人打殘疾判多久 把人打殘疾判多久把人打殘廢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無期徒刑,這要看危害手段與致殘結果(危害后果)及因果關系來綜合裁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重傷,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殘廢了如果在一級至四級傷殘則可能是十年以上至無期 ·證據收集的原則包括哪些 證據收集的原則包括哪些一、證據收集的原則包括哪些1.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發生刑事案件撥打110,警察會立即出警。報案越及時,收集證據月及時。司法實踐中,延誤證據收集多是因為當事人報案不及時。2.收集證據要有目的,有計劃。發生兇殺案,先要在與失主有恩怨的人中排查,通過排查逐漸縮小懷疑圈,確定重點嫌疑人。3.收集證據要客觀、全面。客觀,就是反對先入為主,主觀臆斷。全面,即要搜集證明嫌疑人有罪的證據,也要收集證明嫌 ·與單位簽勞動合同可以走人嗎 與單位簽勞動合同可以走人嗎一、與單位簽勞動合同可以走人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可以辭職。(一)由于用人單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為;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容留他人吸毒要承擔什么責任 容留他人吸毒要承擔什么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只有向他人吸食毒品的規定,并沒有對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有相關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紹買賣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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