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請問我朋友x臺灣人x因在國外做詐騙被抓到... |
| ·一、承包性質工傷認定條件是什么? 一、承包性質工傷認定條件是什么?發包方將工程(業務)發包給自然人的行為違法,不符合國家關于發包的規定,自然人不具有承包工程(業務)的主體資質,也就是說,法律上并不認可這樣的承包關系。對于個人承包經營者招用勞動者進行勞動的,可以理解為他作為發包方的一個管理人員,對勞動者行駛著從招用到具體用工以及發放勞動報酬方面的管理權,僅代表發包方行使而已,類似于一個單位的主管或部門經理的角色,這樣就能理順發包方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個人承包引起的 ·什么樣的才能申請專利? 什么樣的才能申請專利?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一、勞動合同法近年更新內容是怎么樣的? 一、勞動合同法近年更新內容是怎么樣的?變化1、新《勞動合同法》中就“用人單位”的概論進一步延伸:在原“我國境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基礎上新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納入“用人單位”主體中,屬于新變化,預示著勞動法的適用范圍更加廣泛化。變化2、另外把“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明確到勞動法適用范圍中,預示著新《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更加明細化。變化3、完善內容:“第四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 ·一、醉駕一定會吊銷駕照么? 一、醉駕一定會吊銷駕照么?肯定或吊銷駕駛證的,而且可能還會被按刑法處理。如果醉酒情況嚴重,危害交通秩序的將會吊銷駕駛證。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醉駕的危害 ·新公司法驗資規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驗資規定是什么?新公司法刪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現金出資要注意什么問題?以貨幣資金出資,無需進行任何評估作價,并且公司可運用該貨幣資金購買所需要的財產物資、專利技術,用于投資及支付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