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 任何一種違約行為都可能引起合同糾紛。對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1.和解。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建設工程合同與承攬合同的主要區別 1、主體不同。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主體資格均有要求。發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承包人為具有從事勘察、設計、施工業務資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應的資質。自然人即不能成為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也不能成為承包人。而承攬合同則不然,承攬人即可以是具有相應的資質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合同標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一 ·借款合同的特征 (1)當事人和貸款有特定的范圍借款合同的貸款方只能是有借貸權利的金融機構(銀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和自然人。在貸款的范圍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圍的消費貸款(如個人購買住房等),只限于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至于彌補虧損、用于工資福利、稅利墊支等財政性開支,不能申請借款和發放貸款。 (2)以信貸計劃為基礎 ·馳名商標的認定 有權認定馳名商標的應是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和司法機關。商標主管機關依法行使商標注冊和商標管理的權力,掌握著工商企業商標注冊和使用的情況,通曉商標法律。由主管機關認定商標是否馳名,具有權威性和公正性保證。人民法院在個案中對馳名商標作出認定,是國際通行做法。商標侵權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標侵權糾紛中涉案商標是否馳名,是審理和判決的基礎。因此,法院具有馳名商標的認定權是其履行審判職能的 ·刑事案件流程和期限 一、基本刑事訴訟流程 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 二、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可以采取的強制措施 對人五種: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 專 >>更多... |
| 錫山區 惠山區 濱湖區 梁溪區 新吳區 無錫經濟開發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