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串通投標罪的認定 |
|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標罪與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在于該行為的情節嚴重與否,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否則不以犯罪論,對于何為情節嚴重,最高法院已做出司法解釋。在認定情節嚴重與否時,應當考慮犯罪手段是否惡劣、是否屢教不改、行為的結果及社會影響等因素,作出綜合判斷。 2、本罪與賄賂罪牽連行為的認定 在行為人犯串通投標罪的同時,往往可能牽連犯有賄賂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標人賄賂招標人許以特定經濟利益,誘使其泄露標底,或者招標人接受賄賂,泄露標底等商業秘密。由此可見,基于本罪特點,往往可能出現牽連犯罪的情況。對于此種牽連犯罪行為,因無法律的特別規定,應依法理,適用以一重罪處斷為宜。。 ●串通投標罪定義 ●串通投標罪構成要件 ●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 ●串通投標罪量刑標準 ●串通投標罪量刑情節 ●串通投標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戰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破壞選舉罪 |
![]()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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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晗璐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9626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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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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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國開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5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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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駿藝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05292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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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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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鑫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學士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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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志強 律師 |
執業23年 |
1306504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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