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認定 |
| 與受賄罪的區別: 主體不同:受賄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主體是單位工作人員。 行為模式:受賄罪是直接利用本人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同樣利用本人職務便利,但主體身份決定了罪名差異。 案例參考:村干部若協助政府從事公務(如項目審批),可能被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其收受賄賂行為構成受賄罪;若僅管理村集體事務,則可能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與貪污罪的區別: 犯罪對象: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財產,行為人通過侵吞、竊取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資金;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的是單位的廉潔制度和管理秩序,財物來源為他人給予的“好處費”,而非公共財產。 行為本質:貪污罪是“監守自盜”,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權錢交易”。 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區別: 利用的便利不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利用的是本人職務便利;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利用的是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謀利。 主體范圍: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主體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關系密切人,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主體限于單位工作人員。 .。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義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構成要件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標準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情節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遺棄武器裝備罪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
![]() 陳建青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5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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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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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56899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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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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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志強 律師 |
執業23年 |
1306504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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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776198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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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逸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
1301662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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