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司法解釋 |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較大”起點為6萬元以上.。 具體標準如下: 數額較大:一般指受賄數額在6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 數額巨大:參照受賄罪標準的五倍執行,即100萬元以上。 。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義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構成要件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認定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標準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情節 ●相關罪名: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遺棄武器裝備罪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
![]() 陳建青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5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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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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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56899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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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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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志強 律師 |
執業23年 |
1306504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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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776198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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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逸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
1301662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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